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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屋顶疑被楼上“渗黑”闹上法庭,却被要求去跟对方协商拆墙做鉴定—— “求你行方便 让我告赢你”

百色早报 2016-01-18 11:29 大字

 

“要做鉴定拿到证据,我得跟对方协商,如果能协商,当初就没必要打官司了!”近段时间,柳州市民莫先生有些郁闷:自家的房子疑被楼上住户漫水“渗黑”,协商不成,他将对方告上法庭,第三方鉴定必须去对方家中拆墙做鉴定,需要莫先生跟对方协商,而两家因官司早已闹翻,这下可把他难倒了,一场求偿官司陷入一个“怪圈”。

屋顶疑被“渗黑”

 

 

打官司求赔偿

莫先生家住柳州市航四路和谐家园29栋某单元2楼。2014年10月份,莫先生搬进新房,发现自家的天花板到处变黑、发霉,尤其在阳台,由于3楼阳台下水管道处存在渗水的情况,以致莫先生家阳台的天花板墙面都长出青苔,这让他十分烦恼。

“有一次楼上家中没关水龙头,人也不在家,水都漫到了楼道里,估计房子的天花板渗水、变黑,肯定跟楼上有关系!”莫先生说,至今楼道的墙壁上,还留有当时漫水的痕迹。莫先生介绍,他曾上门跟楼上住户协商,对方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甚至拒绝莫进门。

“对方不愿协商,我也没办法,房间天花板变黑、发霉,我就自己处理,天花板后来没出现渗水的情况,但是阳台那个地方渗水的情况一直存在,这是最让我烦心的!”莫先生说,阳台旁有一根下水管埋在墙里面,也正好靠近阳台渗水的地方。莫先生到其他楼层,没有发现其他住户的阳台有渗水的情况,于是他认为3楼在阳台施工时,防水没有处理好,以致3楼的水渗到2楼阳台。他希望跟对方协商把这事处理好,而对方称是开发商埋在阳台处的下水管爆裂造成的,跟他们家没关系。

莫先生找到物业公司,也没处理好。2015年4月份,他将3楼住户和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600元。

鉴定要“求”被告

 

 

官司陷入“怪圈”

进入法律程序后,法院和物业公司先后派人到莫先生家了解情况,但仅从表面看,没办法确定责任:到底是3楼住户放水处理不当,还是埋在墙中的下水管爆裂。法院告知莫先生,必须请第三方鉴定公司进行鉴定,才能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

要取得证据,莫先生必须要做鉴定,但要做这个鉴定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阳台旁的下水管埋在墙里面,除了要拆自家阳台临近下水管那面墙,还要拆3楼阳台渗水处的那面墙,这是个大工程。

“做鉴定,我要先交5000元鉴定费,要挖开3楼那面墙,肯定也是我垫钱!”莫先生说,鉴定公司要到3楼住户家挖墙做鉴定,要求莫先生先跟3楼住户协商好,允许他们挖墙,他们才能做出鉴定。

“暂且不说要交这样一笔高额鉴定费,最头疼的是为这事闹上法庭后,我们跟3楼住户的关系早已闹得水火不容,要我去跟他们协商,他们怎么可能同意?”莫先生说,自己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处境:要打赢这个官司,必须做鉴定,要做鉴定,他又要去求被告同意。“现在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点办法都没有!”莫先生说,现在自家阳台顶依然渗水,没办法解决。

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律师介绍,法院判决需要确切的证据,第三方鉴定公司出具鉴定结果是必须的,像莫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最好还是由第三方如物业或者居委会介入协商双方。(据《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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