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无证驾车撞死人 女儿竟替父“顶包”
花木兰替父从军被传为佳话,柳州市一名女子也替父亲干了件事,却不仅没能传为佳话,反而还因此和父亲一起双双获刑。原来,她的父亲无证驾车撞死了人,而她则是替父“顶包”。近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替父顶罪的交通肇事案。
今年7月4日晚,韦某某晚饭后打算开车去超市买点东西,但因自己还没有拿到驾照,就让女儿韦某坐在副驾上监督行车。
不料,在驾车前往超市途中,韦某某慌忙中错将油门当成刹车,因操作失误,车子猛冲过去,将在道路同向右侧步行的小男孩阿杰撞倒,阿杰的奶奶和弟弟也不同程度受伤。
虽然韦某某立即将头部受伤比较严重的阿杰及其他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但这个年仅7岁的小男孩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在等待医院抢救的过程中,韦某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与其女儿韦某商量后,决定由韦某顶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责任,“等一下警察来了,你就跟警察讲是你开的车。”当时,韦某的母亲及丈夫都反对她替父亲顶罪,但她却天真地认为这只是简单的交通事故纠纷,并且自己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而父亲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事情被警察查出来会坐牢,所以就答应了帮父亲“顶包”。
事故发生后,韦某明知父亲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仍然向公安机关作虚假供述自己是交通肇事驾驶员,以掩盖父亲的犯罪事实,致使韦某某的一些犯罪证据被销毁。
8月13日,在家人的劝说下,韦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韦某某称,他想到女儿被关押,内心的谴责愈来愈强烈,念及家中还有年幼的外孙女需要母亲照顾,实在不忍心看女儿受苦。“我儿子也一直告诉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法律面前不能有一丝侥幸。”韦某某如此忏悔道。
韦某在被羁押期间,也主动供述了其包庇父亲的犯罪事实。
经交警部门认定:韦某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阿杰及其奶奶、弟弟无责任。案发后,韦某某按约定赔偿了阿杰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47.3万元,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同时赔偿其奶奶和弟弟经济损失人民币12.6万元。
鱼峰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韦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且未尽谨慎驾驶义务,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韦某明知父亲无证驾驶车辆致人死亡,仍作假证予以包庇,构成包庇罪。但韦某某和韦某均有自首情节,且能主动赔偿家属全部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韦某某和韦某适用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鱼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韦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韦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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