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男加油后拿走3900万元油卡
2月12日上午9时许,柳州市桂中派出所接到东环大道某加油站的报警称,在10日晚8时30分左右,一名驾驶白色宝马车的男子到该加油站加油,期间将一张里面有3900多万元的加油卡拿走并用卡刷走404元的加油费。民警找到了这名男子后,该男子将卡和404元归还,加油站也不再追究其责任。
报警的是该加油站的店长,其称11日早上一上班,他们就发现一名员工的员工油卡不见了。什么时候丢的呢?他们找出了10日晚加油站内的监控录像进行查看。随后,他们发现在当晚8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桂B开头的宝马车,停在了一台98号汽油自助加油机前。从该车上走下一名男子,准备加油,发现里面有张油卡后犹豫了一阵,用这张卡刷了汽油,最后还将卡拿走。这张卡正是他们丢失的那张员工卡。
桂中派出所的民警来到加油站核实,了解到当时这张油卡里竟有约3900万元的加油费,卡内的钱是公司为方便员工帮客户刷卡加油而给卡内输入的金额。加油站发现加油卡丢失后,已对该卡进行挂失,无法使用。
民警根据车牌号查询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让人意外的是,车主是一名姓韦的女士,这与监控录像里看到的不一致。民警打电话过去问才知道,原来韦女士当日将车子借给了朋友韦先生,是对方开车去加油站。在民警把韦先生行为的严重性告诉韦女士后,她便将韦先生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民警。
整个上午,民警与韦女士不断打电话给韦先生,可他一直未接电话。直到中午,韦女士打电话给民警,说自己联系上了韦先生,他会将加油卡和404元钱归还给加油站。
随后,民警联系韦先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直到晚上7时许,韦先生终于出现了,并向民警出示了加油站出具的油卡和404元加油卡费收条。
“我当时不知道是谁的卡,就一时起了贪念,没有注意到里面有那么多钱。”韦先生后悔道。
民警表示,韦先生的行为是较轻的侵占行为,属于自诉案件。然而,倘若其没有及时归还,而是继续使用或借给其他人使用,就可能会造成行为性质上的转变,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接受民警批评教育之后,韦先生说自己也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有此类事发生。
(据《柳州晚报》)
新闻推荐
4月19日上午,在柳州市金绿洲小区大门前,一辆汽车堵在小区门禁出口处长达3个多小时,造成小区内交通拥堵,直到民警赶来协调,才让小区交通秩序恢复正常。堵门车主因扰乱公共秩序被民...
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