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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你欠了15个月;业主:你得拿出凭证停车费引争执业主接连用车堵路

南国今报 2013-03-16 18:37 大字

3月14日傍晚6时许,在柳州市文昌路南亚名邸小区门口,因为停车费的缴纳问题,一名业主与物业公司引发争执:物业公司不让业主开车进入小区,于是,业主便把小车停在大门口,之后又开来另一辆小车堵住小区大门的另一个出口,致使小区不少业主车辆被堵在路上进退不得,拥堵时间长达4个小时。

不给进,堵门!

当天傍晚6时许,在南亚名邸居住的李先生开车回家,经过小区大门时被物业告知欠了15个月的停车费。

李先生不承认自己欠了15个月的费用,并且要求物业出示收费票据和缴费记录。遭到物业拒绝后,李先生就将自己的车停在大门口。当晚9时许,李先生又开来另一辆小车,将大门的另一个出口堵死。

当晚9时30分,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小区大门口停着一辆银色本田和一辆黑色丰田小车。在两辆车的后方,物业公司竖着一块告示牌,上面写着“该车辆未缴费,请绕道行驶”。在两辆小车后面,有七八辆小车堵在通道上进退不得。

当晚10时许,经派出所民警调解,李先生同意将车开走,此时大门已被整整堵了4个小时。

不给出,再堵!

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电脑上的记录,李先生从去年1月至今年3月并未缴纳停车费用,共计2250元。

听到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李先生说,他去年是缴了费的,只有今年的3个月没有缴纳,“我要求物业方面出示收费票据并查看收费记录,他们以‘找不到了\’搪塞我。”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管理南亚名邸小区的柳州市尚德物业公司。一卢姓负责人说:“李先生提到的发票问题,只要李先生同意缴费,我们自然会给他查验。”在采访中,记者接到李先生的电话:“爱人要出门办事,物业公司又不给放行,我只好又停车到门口了。”

随后,物业公司再次报警。

律师:堵路违法!

对于李先生的堵门做法,小区业主褒贬不一。有的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影响,有的业主则表示可以理解李先生,支持其“以暴制暴”应对物业管理。

对此,记者采访了广西桂中天律师事务所的韦锦标律师。韦律师表示:“业主维权的方式有很多,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如果没有,可以通过社区、派出所和物业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如果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走诉讼渠道。而李先生的行为是违法的,他在维权的同时也损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可以对其行为进行处罚。”

今报记者彭博

(报料人:佘小姐/线索稿酬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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