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价买新车 买到返修车消费者在“3·15”宣传现场投诉,当天获退全车款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柳州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在广西汽车贸易园外,设点宣传法律法规,接受咨询、投诉。一名购买到问题返修车的消费者到现场投诉,经调解,获全款退车。
加价万余元买到车
当天上午,廖先生拿着一撂材料,向执法人员投诉,称自己购买到了问题返修车。
2012年11月2日,廖先生在广西汽车贸易园一家4S店,交1万元订金,购买了一辆黑色汽车,价格为309800元,商家称该车资源有限,要加价12000元。今年1月上旬,销售人员让他去提车,又要加价5000元,因为“车上的音响为丹拿音响”。为此,廖总共支付了326800元。
1月21日,廖先生去提车时,发现该车已驶4000多公里,就快接近新车5000公里首保,但他并未多想,还应对方要求办了全险,同时委托对方办理车辆入户和上牌等手续。
2月15日,在行驶过程中,廖发现新车的发动机和胎压检测的故障灯均亮起,他立即熄火停车,并和4S店维修人员联系。他按照对方的建议检查,未发现其他异常。对方答复并无大碍,可继续使用,回柳州后再检查处理。之后,廖发现这两个故障灯时亮时灭,正常行驶时,驾驶室左后方出现异响。2月24日,他将车开到4S店处理。
车主竟然不是自己
由于感觉该车导航数据陈旧,2月25日,廖先生注册登录该品牌汽车的官方网站,准备升级导航数据,并加入官方的“车主俱乐部”。
然而,当他在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后,却发现网站的“车主认证”环节无法通过。随后,他致电厂家客服热线,对方根据其提供的车辆识别代号搜索,结果发现该车的车主并不是他。不过,厂家客服并未告诉他真正车主的姓名。廖不由怀疑,该车可能是二次销售的问题返修车。
当天,他即跟4S店销售人员说明情况,要求对方更改官网上的数据,并质疑该车是返修车。对方肯定地答复他,车是新车,不过数据更改不了。4S店由于经营需要,对该车进行过虚拟销售,传至厂家的是虚拟数据,超过7天就无法更改。当廖要求对方告知,是以谁的名字办理的虚拟销售时,对方表示无可奉告。
这下,廖先生更加怀疑自己的车是问题返修车,4S店只不过是在编造谎言。
“新车”实为返修车
3月1日,廖先生对发动机舱可视部位检查时,发现舱内的一些紧固件有非常明显的拆卸痕迹,出厂时所打的紧固标识已严重错位。“有点机械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由于拆卸后再安装造成的。”廖说,经与其他新车对比,他还发现车辆前脸标志所在的部件紧固螺钉像旧件,估计4S店在维修时随意用了一些旧件。
经过多方了解,廖先生终于证实,此车前车主姓李,并初步了解到对方购车的大致过程。
去年10月19日,李某买了这辆车,并获得了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价钱也比自己买时便宜。当年10月23日,李某提车回宜州,上高速公路前,在一家加油站加了油。车子开到新兴服务区过去10多公里的地方,就在路上熄火了。4S店随后将车拖回来,但两天都没修好。当时李某提出换车,一开始,4S店怀疑是他加的油有问题,拒绝换车(此事本报曾在2012年11月6日4版报道)。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向柳州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投诉。经过反复调解,当年12月6日,4S店才给他换了一辆新车。
现场投诉获退全款
弄清事情真相后,3月4日、6日,廖先生先后两次来到该4S店,指出自己买车时,商家并未告知该车曾经卖给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属于欺诈销售,要求赔偿两倍购车总款或更换一辆一样的新车,并为他办理好新车入户及原车注销等手续。待赔偿到位后,他将问题车归还对方。遭到对方拒绝。
3月15日,廖先生趁柳州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在柳太路广西汽车贸易园外面“摆摊”时,到现场投诉。
受理该投诉后,执法人员和廖先生一起来到这家4S店,组织双方调解。
在接受执法人员调查时,4S店相关负责人承认该车确实如廖所言,曾在去年卖给他人,且确实因发动机问题返修,“但车肯定是经过检测合格才重新出厂的”。不过对于他们在销售过程中,有意隐瞒该车情况,是他们的工作有漏洞,对廖先生表示歉意。
“在这件事上,4S店肯定是错误的;但消费者提出两倍赔偿于法无依,我们并不支持。”执法人员指出,经过反复调解,最后4S店答应给廖先生全款退车,廖先生也表示接受。2
今报记者石红星通讯员王心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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