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的花季
两名未成年在校女生,一名混社会的无业男青年,组成了介绍卖淫的犯罪团伙。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两名女学生竟然把她们的同学介绍给嫖客,从中获取“介绍费”。近日,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审结一起介绍卖淫案,上述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随着深入了解案情,面对被告人、被害人表现出的错误认识,办案人员心情沉重:这些少女怎么了?她们因何沉沦?未来的路又该怎么走?
网上现招嫖信息
警方突袭娱乐场
今年3月下旬,柳州警方接到举报,称一名外号“阿伟”的男子,长期租住在鱼峰区驾鹤路某宾馆,利用网络发布招嫖信息,介绍年轻女子卖淫。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5月1日零时,柳州警方采取行动,突袭城中区解放北路某娱乐场所,将正在包厢内参与狂欢的24岁的无业男子陆某抓获归案。包厢里还有不少人,包括一些未成年的女学生,当中有某中学的初中学生、未满17岁的阿丹,某中专学校的学生、未满18岁的阿诗,以及15岁的初三学生小婷。
小婷是当晚狂欢主角——5月1日是她的生日,参与者在为她庆祝生日。深更半夜,这些少女不在家休息或复习功课,很不正常。随着警方进一步问话和调查取证,令人瞠目结舌的事实浮出水面。
男子和在校女生
共同介绍卖淫
原来,陆某正是在网上招嫖的“阿伟”,阿丹、阿诗竟是他的合作“搭档”,3人为卖淫女、嫖客牵线搭桥,从中收取介绍费牟利。该案涉及阿丹、阿诗的朋友、同学,生日主角小婷举办PARTY的花费,正是出卖“第一次”得来的数千元。
陆某交代,今年4月中旬,他认识的一名女学生阿萍把小婷带到面前。阿萍说,小婷是她的同学,准备过生日,想通过“卖处”赚点钱,让陆某帮忙联系“客户”。陆某同意,让阿丹、阿诗分头找相熟客人“推荐”小婷。
4月24日晚10时许,一切安排妥当,陆某让阿诗带着小婷到桂中大道一酒店客房,与嫖客韦某“交易”。陆某担心小婷因体质原因、“交易”时不流血,特地用鸽子血、棉花制造“处女膜破裂”的准备。交易后,小婷得到了韦某给的嫖资6000元。
缺失亲情和管教
为钱欲走“捷径”
一个大学毕业的年轻男子,两个未成年的花季少女,他们因何堕落?
陆某称,父母离异多年,他很少跟他们联系,他大学毕业后一直待业,单独租房住。因为长时间在社会混,陆某结交一些“失足女”,便通过网上帮忙发布招嫖信息,赚取介绍费营生。
阿诗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父母离异后她就跟随母亲生活,靠母亲一人抚养;案发前,阿诗还在柳州市某中专学校读书,学习成绩不好。法官告诉记者,他们询问阿诗的母亲是否有能力交罚金,对方无奈地表示:“我一个人打工,没有钱啊。”
阿丹是阿诗的好朋友,父母一直在农村,她从小学开始跟随亲戚在柳州读书生活,成绩尚可,但读初中后表现不佳。阿丹说,她见平时没有事做,(介绍卖淫)又能赚钱,就和阿诗一起介绍同学、朋友出卖身体。
种种说法,令人震惊。
花季梦碎:
她们的明天在哪里
办案法官介绍,阿丹有网球特长,曾接受专业训练,今年9月甚至被湖北某体育运动学校网球专业录取。然而,今年10月中旬此案开庭,一直取保候审的阿丹和阿诗被当庭收监羁押,阿丹的网球梦戛然而止。
最终,鱼峰区法院一审认为,陆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为他人卖淫嫖娼牵线搭桥,触犯刑法,而且介绍未成年人卖淫,造成较坏社会影响,量刑时酌情从重处罚。由此,法院一审以介绍卖淫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判处阿诗有期徒刑2年3个月,罚金1.5万元;判处阿丹有期徒刑2年,罚金1万元。目前,陆某等3人上诉,正在等待终审。
判决容易,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却不易;这些少女失足,不仅是她们个人的错,全社会对待未成年人犯罪也要反思。否则,她们的明天在哪里?(据《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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