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富姐”租房租铺贱卖骗了3556万 21人上当,其实骗局很简单,购房前只需前往房产局或售楼部了解核实即可识破

百色早报 2012-09-28 05:40 大字

 

在外人眼中,彭晶轶是风光“富姐”,她住着大房,开着豪车,承包工程。事实上,她只是一名诈骗犯,冒充屋主,将租来的房子、铺面,低价贱卖,诈骗总额达3556万余元。9月25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富姐”冒充房主,低价贱卖多套房产

彭晶轶,女,1977年12月20日出生于柳州市。大学毕业后,她先后在柳州、南宁市做区域代理,专门代销音响,赚了不少钱。2005年至2008年,她转行做铅锌矿生意,而后代理工程项目。

受害人之一的王立雄就是彭晶轶在做工程时认识的。2008年年中,彭晶轶声称承揽南宁某重大项目,欲找人合作,经人介绍,与王立雄相识。在王立雄看来,彭晶轶年轻有为,刚刚30岁出头,就在南宁市某小区有一栋楼房,另外还有一辆宝马跑车、一辆奔驰跑车和一辆商务车,生活过得很滋润。很快,两人建立了合作关系。考虑到资金不够,王立雄又为彭晶轶找来了3名合作伙伴。

2010年4月至8月,王立雄等4人先后将630万元交给了彭晶轶,但彭晶轶表示,工程合同签订要交保证金,这钱不够。彭晶轶自称,在南宁市东葛路某高档小区有多套住房、商铺,可低价转卖套现,想请王立雄夫妇帮忙。王立雄夫妇认为,该小区早在开盘之初,每平方米的价格就已经达到6000元,而彭晶轶的售出价格仅为4300元,帮忙卖房可以赚差价,自此开始张罗。

王立雄将卖房一事,告诉了朋友李永清。李永清觉得可靠,且投资有钱可赚,对此很感兴趣,看房后,他又将此事告诉了女儿、亲戚、朋友等。李永清等人先后到小区看房,对房子、户型均很满意。在一番讨价还价后,李永清等6人选中了5套房屋、1间商铺,与彭晶轶签订了买卖协议,共向其支付购房款516.8752万元。钱款支付后,他开始不断催促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却迟迟未见动静,因此,李永清来到房产局查询。结果让他吓了一跳,其购买的房产另有主人。李永清拿着购房合同,找到开发商,却被告知手中合同是伪造的。

受害人多达21人,总金额达3556万元

2010年10月21日,彭晶轶被抓获。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彭晶轶在南宁市东葛路某高档小区内,租赁他人房屋、商铺。而后,她冒充房主,以低价出售。

为证明房子属自己,彭晶轶可以说是费尽心思。她先是特意去南宁市西关路的私人雕刻摊,伪造某房地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从而制作出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财务收据》等材料。为让材料看起来真实可信,她故意将档案袋存放在售楼部前台,再委托他人转交。

三年时间,彭晶轶通过这一诈骗手段,共骗取李永清等18人,金额达2926.0286万元,他们中,受骗数额最大的,高达570万元,其中不乏彭晶轶的生意伙伴,以及经熟人介绍而来的同事、朋友。

为彭晶轶张罗卖房的王立雄,也是一大受害者。他从彭晶轶手中购买了一处铺面,被骗钱款达115万元。而更让王立雄没有想到的是,彭晶轶所称的南宁某重点工程,也是其虚构的,4名合伙人投资的630万元打水漂。

诈骗款多用于还债,“富姐”被判无期徒刑

据彭晶轶交代,她非法所得基本上用于还债,剩余钱款则用于日常开销。被捕后,其银行账户尚有余款20.16万余元。

2012年9月25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彭晶轶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556.0286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于其名下的20万余元存款,法院将予以追缴,按比例退赔各受害人;其戒指、项链、手镯等物品,则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折价后按比例退赔各受害人;另外,还将责令彭晶轶继续退赔各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据《南宁晚报》)

新闻推荐

一根长绳封道路车手被绊险断头

近日,省道307线象州收费站往柳州方向一公里处,柳州市民谭先生驾驶摩托车时,突然被一根横跨道路的绳子“锁喉”,差点身首异处。接警后,象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勘查。...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