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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出台新规定 学生可按学制参保缴费

柳州晚报 2010-09-01 04:06 大字

□记者唐元贵通讯员万辉晚报讯记者前天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为做好柳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该中心要求各学校应利用秋季开学的时机,认真做好学生2011年度参保缴费工作。

各学校 、幼儿园应将所有在校学生纳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范

畴(各大中专院校包括在本市及外

地实习的学生),已经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各学校 、幼儿园应在开学注册时,

向在校学生发放《学生参加城镇居

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书》 、柳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新参保的学生,从参保之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有条件的学校或学生在今年秋季开学时统一按学制年数一次性收取医疗保险费。如新入学的学 生学制为4年,则按每年25元收取4年的保费共100元;对2010年已参保或未参保的在读学生按余下的学制年数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如小学学制为6年,现在读三年级,则按余下3年学制收取保费75元。在以后的学习期间不再缴费,待遇期从办理参保时起至学生毕业当年年底止。

具体办事流程为:各学校 、幼儿园可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

拷贝2011年度学生续保名单(可提

供纸质名单)。入学新生如果已经

参保的,需要填写《学生参保申请

表》特别要填写医疗保险证号);未

参保的学生,需要填写《学生参保申

请表》,并造好名册。各学校 、幼儿园在确认学生缴费名单后统一报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科,或将参保续保的学生名册以电子表格的形

式,报送居民医保科(可通过网络方

式报送),并将保费存到柳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金收入户(在市外实习学生的保费,可延长到201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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