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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柳州晚报 2010-08-11 08:07 大字

□记者邓鹏彬通讯员伍晓翔晚报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昨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在申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时,有的农民由于准备材料不足,要顺利办好宅基地审批手续,常常需要“多跑几趟路”。

为了减少麻烦,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的工作人员提醒:农民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时,首先由经营管理集体土地的村民小组 、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

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设区的市 、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

用地的,还要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时,申请人需要

提交材料有7类:1.$农户建房申请书(原件);2.农村个人建房审批表(原件);3.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原件);

4.申请农户户主个人身份证明及户内人口户口

本(复印件);5.属于农村家庭分户后申请建

房的,须提交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或经公

证机关公证的家庭住宅析产分割协议(复印件);6.$属于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附图(拟

建房位置在地形图 、村镇规划图上位置示意)。

整个的办理流程为:受理预审申请-分局预审-公告-分局出具通知单-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审批单-分局正式受理-审核上报-核准-发证。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国土所或国土分局提交申请材料。国土部门会在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审批手续免费。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

基地管理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不予批准:年龄未满18周岁,要求自立门户申请建房的;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能够解决子女另立门户需要的,子女另行申请建房用地的;夫妻双方分户申请建房的;将原有住宅出售 、出租或赠送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户多宅的;有违法占地行为未经过处罚或原有宅基地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按法律法规或柳州市文件规定不得申请用地建房的其他情形。

此外,市国土局工作人员提醒,因当前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正在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因此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农村宅基地审

批的,须持所在乡(镇) 、村庄规划获批后方

可受理,危旧房改造,需拆旧原地重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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