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 ,不少人有疑问—— — 交割钱款如何保证安全
□记者赖隽群办理二手房交接 ,如何安全交割钱款 ,是不少二手房买家 、卖家最关心的。那么 ,怎样才能防止意外出现甚至钱房两失的情况出现?晚报热线2821100为读者了解到:可以采取四种较安全的钱款交割方式。
柳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告诉记者 ,第一种 ,买卖双方直接交接。就是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 ,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 ,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完成过户后 ,购房人与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房主的账户。
第二种通过公证处交接 ,也称为公证处提存。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 ,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 ,卖方与买方签约登记后 ,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有公信力的部门 ,在公证处监督下 ,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得到很好保护。
第三种 ,通过律师事务所交接。双方通过律师所签署合同 ,购房人将钱款存入律师事务所 ,办完过户手续后 ,由律师事务所将钱转付给房主。
第四种 ,通过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或由银行为个人出具履约保函。这种方式是通过银行作为居间担保方托管交易资金 ,或为交易双方出具履约保函 ,来负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钱款安全。如因购房人没履行合同义务 ,房主可按履约保函约定索赔 ,经由银行确认后 ,由银行直接支付索赔金。
如果交易方愿承担一定费用 ,可考虑公证提存 、银行担保 、律师监管等第三方担保形式。李律师建议 ,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 ,一定要到能进行“透明交易”的品牌中介公司交易 ,买卖双方见面 ,有效杜绝某些中介公司“欺上瞒下”,且签署三方居间合同 ,杜绝了某些中介公司“囤积现金” 、“赚取差价” 、“携款逃跑”现象发生 ,有效保证二手房交易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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