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柳政函[2010]258号),我局从2010年7月23日起执行新的《柳州市城区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对2010年7月23日以前我局已受理并办结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登记,请申请人于2010年9月23日前及时到原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国土窗口或各城区分局)办理出让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按照新的基准地价计收土地出让金。
柳州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7月23日
新闻推荐
房厅清爽装修证满税低极品路段靠江周边生活配套齐全抛
...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