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清理整顿经适房 查实购房人以虚假资料骗购的立即责令退还
□记者何金权晚报讯 从今天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和直管公房的清查整顿工作,对购房人以虚假资料骗购经适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这是记者昨天下午,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的柳州市开展保障性住房清理整顿工作布置会上得到的消息。
在经适房清理整顿工作方面,对已售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潭西小区 、银山小区 、银海小区 、和谐家园等进行入户调查,调查采取调查员询问 、实地查看 、邻里调查 、居住人
填写《经济适用房调查表》等
方式。重点清查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存在出租 、闲置 、出借 、私下转让 、擅自改变住房用途行为的业主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
对购房人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违反规定违规出售 、出租 、闲置 、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违反
规定对其高消费行为(如家庭
拥有高级轿车 、名贵家具等)不作出说明,不配合资产核查 、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同以虚假资料骗购经 济适用住房处理。对有上述情形的购房人,除收回房屋外,取消其及家庭成员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 、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廉租住房清查对象主要是转租和闲置不入住的,清查工作与年检一并进行。上述两项清查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
而市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要进行到年底。清理整顿工作分调查阶段和处理阶段两个阶段进行,清理整顿范围为市区范围内的直管住宅和非住宅公房。
清理整顿内容有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他处有住房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转让 、转借 、调换使用的;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无正当理由闲置承租房屋达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拖欠房租累计达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不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承租房屋的;强行占用直管公房的;在承租房用地范围内乱搭乱盖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房屋的。
为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
举报投诉电话:3812073(柳南房管所)和2090957(柳北
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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