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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探头管员工合法吗 律师认为:不装在换衣间 、卫生间等处即不构成侵权

柳州晚报 2010-06-22 09:20 大字

□记者赖隽群晚报讯“本公司已安装监控设备,言行举止请自重。”柳北区一家公司为此敬告员工,而员工何先生心存疑虑:这样做,侵犯员工隐私权吗?那相恋的员工岂不是连开玩笑或亲热都不行了?虽然老板未必有时间去看设备录下的内容,但何先生还是感觉难以接受,近日致电晚 报热 线2821100想弄明白。

记者请柳州市某律师事务所 李波律师答复。李律师解答:这种现象并不鲜见,有的还设有专门的监控室,录像资料保留一段时间。原则上,单位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本身并不必然侵犯员工隐私权。

首先需明确,单位正常工作场所不属于个人隐私范围。

员工的工作行为,属于单位管理的正常范围。我们可以做个假设:单位领导在工作场所监督管理员工工作状况,是其行使管理权的正常范围,总不能说员工工作时,领导在一旁监督就构成侵权吧?“其实很多现代化设备就是人类原始功能的一种延伸,所谓的监视器 、摄像头可理解为管理者眼睛的一种延伸。”李律师说,有时安装摄像头是出于安全防范需要,监视的是仪器而不是个人行为。当然,领导如果一直在工作场所盯着大家,会让人别扭。放个摄像头在那,大家也会别扭。综合以上两点,李律师认为单位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从法律上讲,并不直接构成违法或侵权,但这不代表单位可以随意安装使用摄像头。

那么如何使用才不构成侵权?“安装监控不针对特定对 象,不限制员工人身自由,不侵犯员工正常权利包括个人隐私和人身权利……”李波律师认为安装摄像头时注意以下两点,一般就不会构成侵权。

一是安装前公示告知相关人员,建立相应规章制度来完善监控事宜,如只能由特定权限人查看信息,且不能随意扩散。二是安装范围须限于不直接侵犯隐私的范围,如单位办公场所等,这本身不涉及隐私。但如果安在换衣间 、卫生间 、集体宿舍等室内地方,虽然还是在单位,但明显就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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