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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二手房买卖抵押中的“李逵”

柳州晚报 2010-06-23 09:19 大字

□记者何金权通讯员钟婷婷市民李先生近日烦恼不已。使李先生烦恼的事是他到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时,碰上了冒名顶替房主的“李逵”。

原来李先生在柳州市一家未经市住建委备案的中介公司看中了市中心一套约120平方米、总房价约50万元的商品房,而该房屋为赵某和孙某共同所有。李先生在没有见到共有人孙某的情况下,便向房主赵某支付了购房定金,也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期间,赵某声称房屋共有人孙某在外地出差,无法回柳州办理过户手续,陈虽多次催促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赵某也一直推诿。直到近日,赵某告诉李先生,说共有人孙某出差回来了,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

当一行人来到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时,细心的受理人员发现前来签字的“孙某”与身份证上的孙某根本不是一个人,不能办理房屋买卖手续。李先生如梦初醒,立即表示不愿意购买此房屋,要求孙某和中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所谓出差归来的共有人“孙某”,其实只是房主赵某找来一个相貌相似冒名顶替的“李逵”。

类似这样造假案件到底有多少?据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该中心在受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抵押登记业务时,已发现造假案件18起,其中房屋所有权证造假15起、二代身份证造假1起、假冒房主2起。

为什么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能够发现上述造假案件呢?原来自该中心启用新办公场地后,为了避免市民在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抵押登记手续时上当受骗,在所有受理窗口均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并推出房产证加密业务,以防止利用假身份证、假房产证等“假证”办理业务的“李逵”。但在二手交易市场中仍发现有人为牟取不法利益铤而走险,造假证”、扮假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市民在看房、买房时首先要选择有营业执照、并有市住建委备案证明的正规中介公司。其次,一定要详细了解“心水”房屋的产权状况,最好与房屋所有人包括共有人见面,核实房主身份,谨防造假“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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