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捐器官无门难了心愿病人:亟待供体中遗憾离世 出现人体器官供需缺口,原因一是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市民就算有捐献器官的想法,医院也不敢收;二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核心提示
21日晚报07版以《一家三代4人要
捐献器官》为题,报道了市民张筱华女士和她的父母、女儿,均与深圳市红十字会签订了器官捐献志愿书,身后将把器官无偿捐献给有需要的人。据了解,2008年至今,柳州市有45名市民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欲在身后捐献器官和遗体,但截至目前,他们仍找不到专门接受器官和遗体捐赠的部门或者机构。而医院里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治疗的众多患者,
却在痛苦地等待供体(器官)。
为何会出现这种矛盾的局面呢?爱心人士怎样才能进行器官和遗体的捐赠?晚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记者罗世华患者在等待中离世50多岁的刘胜(化名)在柳州市
某单位工作,患有肝病。2005年6月,因病情恶化他进入了医院。医生告诉他,像他这样的情况,只有通过肝移植才能延续生命。刘胜便在医院住下来,等待合适的肝源。
等待中,他的病情继续恶化,出现了大出血,每天要输白蛋白和输血,单这两项,他每天少则花费数百元,多时达上千元。他渴望尽快进行手术,但令他失望的是,住院将近1个月了,还是没有等到合适的肝源。
最后,在无奈的等待中,刘胜离开了人世。
同样患有肝病,但叶先生幸运很多。2005年,叶先生住进医院等待肝源。就在他望穿秋水之时,医生告诉他,有肝源了。然而,正当他为此兴奋的时候,医院里另一名同样需要肝源的病人出现生命危机,医院只能先给那名病人动手术。面对这一突来的变化,叶先生只得继续等下去。幸运的是,叶先生最终等到了肝源。
市中医院外一科副主任医师朱慧如告诉记者,从2004年至2007年,外一科做过11例肝脏移植手术,全部成功。但移植手术中,供体严重缺乏,不少病人在痛苦的等待中遗憾离世。2007年,卫生部对全国医院的器官移植手术采取准入措施,之后,市中医院外一科停掉了肝脏移植手术。朱慧如说,卫生部这一措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供体匮乏带来了系列的问题。
记者从网上了解到,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大约有150万患者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治疗,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从2003年到去年5月,我国内地仅有130人身后捐献了器官,我国器官供需缺口高达1:150。而这一比例在美国和英国分别为1:5和1:3。
供需缺口出现“黑市”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巨大的人体器官供需缺口呢?市红十字会救助救护部蒋荣军说,一是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市民就算有捐献器官的想法,医院也不敢收;二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死者生前不愿捐或死后家属不同意捐。此外,不少人认为器官捐献与自愿原则不可分割,但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驾驶员领取驾驶证,要签订器官捐献志愿书,一旦发生意外身亡,器官将由专门的机构处理。
“器官供需缺口大,带来了众多问题。”柳州市一名医务人员说,首先,患者无法及时获得供体进行移植;其次,导致器官交易“黑市”出现,患者进行器官移植要花高额
的费用购买器官。据《检察日报》
报道,由于我国当前还没有完善的器官捐献体系,面对“供体少,患者多”的现实,一些黑中介应势而生。今年4月,北京首例贩卖人体器官案在海淀区法院开庭,据落网的人体器官移植黑市贩子刘宇透露,器官移植黑市的利润大到人们无法想像,只要有开展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会被黑中介盯上。
“器官供需缺口,只能靠爱心市民的捐献来填补。”这名医务人员说。
登记捐器官难如愿
据了解,2008年,有20名市民前到市红十字进行登记,要捐献器官和遗体。去年,有16名市民登记,今年1月至6月17日,前去登记的市民已经有9人。但至今,这些登记的市民尚未能如愿。
既然器官供需缺口极大,为何市民前去捐献器官,却不能如愿呢? 去年12月底进行登记的吴应时和妻子李填清,就是想器官捐献的爱心市民之一。吴应时年轻时是二棉的总工程师,妻子李填清是市针织总厂的副厂长。吴老夫妇有3个女儿,现在女儿们都已成家。今年75岁的李填清平时爱上QQ 、玩网络游戏。她告诉记者,去年她到重庆和同学聚会,大家谈到器官和遗体捐献的问题,她从同学处得知,红十字会可以操作这种事。回来之后,她萌生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的想法。李填清老人说,人的生死是自然规律,选择捐献器官和遗体,一是不想给后辈增加麻烦;二是自己老了,不能再为国家做任何的事情,唯有把器官和遗体无偿捐献出来,留给有需要的人。
她把想法和老伴说后,夫妻两一拍即合。二老和女儿们沟通,女儿们没有反对老人的决定。
去年12月底,吴老和爱人到市红十字会咨询,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目前柳州市只能登记,还不能进行具体的操作。二老登记后,便回家一直等电话。“我们越来越老,捐献的事却还没有落实。”李填清老人慨叹,人老了,去不了深圳那么远的地方捐献,她希望广西能早点出台相关政策,让像他们这样的老人能为国家做一点贡献。
“对前来咨询的爱心市民,仅能先做登记,然后呈报上级部门。”市红十字会救助救护部蒋荣军说,由于捐献遗体 、器官涉及伦理和法规的问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一些较大的省 、市目前已出台捐献遗体和器官的有关法律性文件,但是广西红十字上报有关我区捐献遗体和器官的文件,尚未获得批准。
蒋荣军告诉记者,龙城的爱心人士想捐献遗体和器官,要“取道”深圳等发达地区才能实现。
可拨打电话咨询
针对遗体和器官捐献的问题,21日晚报对张筱华一家4人和深圳市红十字会签订了器官捐献志愿书进行报道后,这两天有众多市民拨打晚报热线咨询。
21日上午,拨打晚报热线的爱心市民张先生说,他今年已经70多岁了,看到晚报的报道后,他深深地被张筱华一家人的善举所感动。
看完报道之后,他立即拿起电话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进行咨询,随后,他又向市卫生局咨询。辗转之后,他把电话打给了记者。他说,人活着就是一口气,死后不应把有用的东西一起带走,要把它们留给有需求的人,积善积德。在电话里,老人千叮万嘱要记者帮助他和深圳市红十字牵上线。
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志愿者服务队队长赖嘉河接受晚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1999年,深圳年轻女教师向春梅在临终前提出把自己的眼角膜无偿捐献出来,成为我国首例角膜捐赠者。2003年起,深圳市通过了我国首部人体器官捐献移
植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
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开始器官 捐赠试点工作。随后,外地不少爱心人士来到深圳了却自己的心愿。
但由于此项工作无经费保障,爱心市民来到深圳,在临终之前可能面临着住院费用 、长途劳碌等问题。
他提醒,有器官捐献想法的爱心市民,要三思而后行。
深圳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从2003年立法至今,已有48名爱心人士通过深圳市红十字会顺利实现了器官捐献,360多名爱心人士进行了眼角膜捐献,这些爱心人士中,有一些是广西人。今年3月底,柳州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姜启禧在深圳病逝,通过深圳市红十字会,他的两片眼角膜移植给两个失明的孩子,他的遗体捐献给深圳大学医学院做研究。这名负责人说,按照去年8月全国启动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目前深圳市红十字会原则上不接受同是试点城市的爱心市民的捐献,柳州的爱心人士如想通过深圳市红十字进行器官捐献,可拨打器官捐献热线电话0755—8225254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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