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续签《柳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时间的通知
各位直管公房租户:2009年签订的《柳州市直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合同续签时间为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现为配合柳州市直管公房清理整顿工作,2010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合同续签时间为早上8:00—12:00,下午为下户调查时间,不办理合同续签工作。清理整顿内容有:1.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其配偶在他处有住房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 、转让 、转借 、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无正当理由闲置承租房达6个月(含)以上的;5拖欠房租累计达6个月(含)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的;7.不按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承租房屋的;8.强行占用直管公房的;9.在承租房用地范围内乱搭乱盖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房屋的行为。
柳州市房产管理局柳南管理所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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