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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犯罪严惩不贷

柳州晚报 2010-06-27 09:13 大字

柳州市法院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记者赖隽群晚报讯 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5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年来柳州市法院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及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紧紧抓住全民、青少年、吸毒高危人群三个关键点,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柳州市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制造氯胺酮等新类型毒品成为毒品犯罪新动向,新类型、混合型毒品不断出现。犯罪手段隐秘,花样翻新,如租用普通民房、在人群聚居区制造毒品,利用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群体运输毒品等。

这对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据了解,今年,市中院审理判决了6起重大毒品犯罪案。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柳州市两级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实行区别对待。一方面对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向多人贩卖,诱使多人吸毒,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逮捕,或者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应判处重刑及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另一方面,不唯数量论,对被告人量刑时,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柳州市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罪当其责,以分化瓦解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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