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厕撞玻璃门破相 一女子状告娱乐场所索赔1.3万余元
□记者赖隽群实习生黄悦市民庞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她在一家大型娱乐场所里的美容学校学习,其间上娱乐场所的公共厕所,撞上厕所忽然关闭的茶色玻璃门,成了血人。至今9个月过去了,她的鼻子上仍有明显伤痕。所幸她已成家,不然破相了,终身大事都成问题。昨天,她站在城中区法院原告席上,和娱乐场所据理力争,索赔1.3万余元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等。
据了解,这是柳州市首例顾客撞到无警示关闭玻璃门受伤索赔官司,意义特别的同时,也颇有警示意义:无论家庭还是公共场所,紧闭的玻璃门窗上,很有必要贴上提示语,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上厕所半小时不归
家住潭中西路的庞女士个子娇小,容貌俏丽,可还想更靓丽优雅些,于是到市中心一家大型娱乐场所里开办的一家形象文化礼仪沙龙学校学习。
去年7月3日上午9点左右,她来到学校时,已经迟到了10分钟。她又去上厕所,可一晃半个小时过去了,其他学员和老师发现,她怎么还没回?老师拨通她的电话,接电话的却是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医生说,庞女士出事了,正在急救!怎么回事?学校负责前台接待的当值女咨客当即去厕所查看,厕所并没有发生过大 (资料图片)
事的迹象,保安也说没事,而她头一天还上过厕所,也没什么。老师赶到医院才知道,庞女士正是因为上厕所出了大事!
撞玻璃门成了血人
昨天,庞女士向法官和记者还原了当时发生的一幕:她走到一楼厕所,当时那里正装修,通往厕所的楼梯道非常昏暗,附近灯光也没有,但因为那地方她熟得不能再熟,她只是放慢速度继续走着。她正准备踏入厕所通道,忽然,一头撞上临时关闭的厕所茶色玻璃门,顿时门上玻璃发出尖锐的支离碎裂声,碎玻璃向她劈头盖脸砸来!她的脸、脚严重划伤,脚失去知觉,全身是血。
突遭变故,庞女士大骇, 恐惧地大喊:“救命!救命!!”听到呼救声,值守的保安等人赶来把她送到医院……事后,她和她的委托代理人熊彬律师到现场取证才发现,厕所上有台阶和通道,但都没有明显告示说厕所已关闭,或者说让人们不要进入厕所的指示警示标志。有一个这样的标示却贴在厕所内,要上完厕所才能看到。
除了道义并无责任?
庭上,娱乐场所方面这样向法官解释说,他们对庞女士只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不同意赔偿。因为娱乐场所装修期间已召集承租户说了注意事项,提醒大家,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应停止营业。为此,娱乐场所的保洁停了,学校隔壁的婚纱店关门了,可见娱乐场所 对安全重视的程度。
工作人员上班及顾客娱乐消费,都从另两个门进出,但学校在娱乐场所里所处位置特殊,只得还从原来的门进出,那里当时正装修。而学校出于像一些美容院、健身馆那样办卡连续性经营,所以一直还在经营。
娱乐场所负责人说,厕所不是通道,当时已封闭,设有阻拦禁止进入,人得弯腰才能钻进去。这样的环境,孩子都知道危险,更何况庞女士是成年人。庞女士交了学费,和学校联系,出了事应由学校赔,为什么她不告学校反而告娱乐场所?何况事发当月,娱乐场所还免了学校当月租金。
熊彬律师则说,不告学校,是因为这事发生在学校外。娱乐场所装修期间仍允许承租单位正常营业,收取租金,其便是一个开展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场所,不是施工场地,却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庞女士是来这里上课,去上娱乐场所对外开放的厕所,和她在哪消费是否消费无关,娱乐场所提供的照片与事发现场不符。
女咨客也出庭为庞小姐作证:通往厕所的通道,人稍弯腰就可通行,并没封闭。公共厕所之前一直开放,不知何时,没通知就锁上茶色玻璃门。
由于调解不成,法官宣布择日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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