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吃面条蹊跷中毒 ■疑似食用亚硝酸盐中毒■9岁弟弟不幸死亡■有关部门对面条来源介入调查
民警对中毒孩子的家进行封锁调查□记者罗世华潘贵华实习生李澜晚报讯12日晚10时许,家住柳南区基隆村3队两名10岁左右的孩子疑似食用亚硝酸盐中毒,其中一名约9岁的男孩抢救无效死亡。
姐弟吃面条被毒倒
记者昨天上午赶到事发地点了解到,中毒孩子为姐弟俩,孩子的父亲姓张,母亲姓杨。其一家从贵州过来,租住在基隆村一间出租屋内。孩子父母都在一家酒店做杂工。据孩子父亲张先生介绍,大女儿告诉他,12日晚,他和妻子尚未下班,家中只有姐弟3人在家,约晚上8时许,姐弟三人感到肚子饿了,于是14岁左右的大女儿便到附近的一个小糖烟店买来面条,煮给约12
岁的小女儿小稚(化名)和9岁的弟弟小强(化名)吃。等
到当晚约9时,张先生和妻子回到家,小强说很困,随即爬到床上休息。张先生看儿子的脸色不对,而一旁的女儿小稚也脸色发青,于是,他急忙用三轮车把孩子送到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但到医院不久,儿子小强因抢救无效身亡。感觉此事蹊跷,张先生拨打了110报警。
据市第四人民医院当晚值班的黄医生回忆,12日晚10时许,小强来到医院时,已经不省人事,全身紫绀,口吐白沫,并伴有抽搐。经孩子母亲反映“孩子可能吃了硝盐”的描述,并结合孩子的症状,医院初步诊断孩子为食用了亚硝酸盐中毒。
黄医生说,医院当即组织专家对小强进行抢救,由于医院仅有一台洗胃机,医院建议张先生火速把同样有中毒症状的小稚送到其他医院。
当晚11时15分许,虽经医院极力抢救,但小强的心跳和呼吸还是无法恢复,最终死亡。
小稚已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当天晚上,小稚被送到了市妇幼保健院。
记者昨天来到市妇幼保健院。躺在重症监护室的小稚告诉记者,12日晚,姐姐买来面条煮吃,“姐姐吃了一口后说,面条很苦,不好吃,就放下了碗筷”。小 稚吃了一碗多,弟弟小强吃了两碗多。吃完后,她感到头像针扎的痛。后来父亲用三轮车把她和弟弟送到医院,然后父亲又急忙打的送她到市妇幼保健院。
市妇幼保健院儿内科主任龙苹说,小稚送来后,精神萎靡,全身发紫。初步检查诊断后,孩子疑食用亚硝酸盐中毒。医院迅速组织专家对小稚进行洗胃、催吐等处理。至记者采访时,小稚已能正常与人交流,基本无生命危险。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事发后,昨天上午10时许,孩子父亲张先生拨打了市政府热线12345。政府热线火速把此事转到相关部门。
接到政府热线的反映后,柳南工商分局在向市工商局及柳南区相关部门汇报的同时,迅速派出人员赶往现场。
工商执法人员查明,基隆村3队的该糖烟店有营业执照,店主姓梁,销售的面条为柳州市柳邕路某厂生产的 面条,店里货架上还剩有一扎面。店主称,这些面是3月27日从某糖烟酒批发部进
的货,共进了1件(30扎)。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对糖烟酒批发部进行检查,暂扣面条102扎;一路对某面条厂进行检查,现场封存该厂库存的面条94件,共计2820扎。
记者昨天在事发现场看到,柳南工商分局、柳南公安分局河西刑侦大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南区政府食安委、柳南区卫生局等部门人员也在中毒死者家中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河西刑侦大队把基隆村3队的该糖烟店没有卖出的一扎面带走。
据柳南公安分局河西刑侦大队法医和柳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该中毒死者和中毒小孩疑似误食工业用盐
(亚硝酸盐)所致。河西刑侦
大队调查后认定,该中毒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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