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偷“看得见的手机” 这名“专业”扒手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仍不悔改

柳州晚报 2019-03-04 11:50 大字

记者 吴祉婧

通讯员 戴卫华

晚报讯 2月28日下午3时许,当犯罪嫌疑人黄某出现在柳石路一公交车站时,立即被布控的市巡警支队反扒大队民警抓获。记者从反扒大队获悉,黄某只偷“看得见的手机”,觉得这样“成功率高,可以看菜下单”,不过他已多次被多地公安机关打击过,早已成为民警的“老熟人”。

2月23日晚上10时许,刘女士在屏山大道马鞍山站台乘坐9路公交车回家,上车后将VIVO手机放回上衣左侧口袋,手机一小半露在外面。同坐在车上的黄某马上找机会尾随至刘女士身旁。当公交车行驶到宝莲公交站,刘女士准备下车时,黄某看到机会来了,快速将刘女士放在左侧口袋的手机偷走,下车后立即逃跑。

2月24日,刘女士回到鹿寨县老家后才报案。

反扒民警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一边与公交公司联系调取案发时段的车载视频;一边与刘女士反复沟通,尽可能找到更多有效线索。收集到大量信息后,锁定嫌疑人为身穿黑色上衣的38岁的来宾市忻城县人黄某。

2月28日下午3时许,当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柳石路一公交站台出现时,立刻被伏击守候在此的反扒民警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因盗窃多次被区内外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据其交代,2015年他第一次偷盗时,是见到一女孩坐在街边吃小吃,手机放在上衣口袋,靠近女孩就可以看见手机。然而那次他在实施盗窃过程中,由于动作太大,被对方发现了,没得手就转身跑掉了。后面几次偷盗也是因为“不好偷”而失败。在第5次行窃时,他看到行窃对象的手机有一部分露在外面,立即下手,那是一部苹果手机,卖得1000多元。后来,他给自己定了条“只偷看得见的手机”的规矩。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已被刑事拘留。在此,反扒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手机使用完后要注意妥善保管,不要外露,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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