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后赔钱了事 醉驾的账还得算结果伤人男子因此前的醉酒驾驶行为被民警抓获归案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 通讯员黄明高)昨日上午11时许,柳州市公安局官塘派出所民警在雒容镇高岩村双仁屯“网逃”姚某的住处附近,将他抓获归案。酒后伤人一案,因伤者同意接受姚某的赔偿而了结。然而,醉酒驾驶的行为,却令姚某成了“网逃”。
姚某今年46岁,雒容镇高岩村人。11月24日,姚某酒后与男子覃某发生口角,记恨在心。次日,姚某酒后带着3名酒友,在半塘村高荒屯将覃某掳上汽车。4人将覃某带至半塘村南寨屯的一间房子里,对他拳打脚踢,造成覃某3根肋骨骨折的伤势。
当日,官塘派出所接到伤者覃某的报案后,对姚某展开调查。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就在伤人案件发生的11月25日,姚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鹿寨县交警部门列为了“网逃”。原来,在酒后伤人案发之前,姚某还涉嫌一起醉酒驾驶的案件。
今年9月14日晚上9时50分,姚某驾车在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上追尾一辆正三轮摩托车,造成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阿忠及乘客李某、韩某、高某不同程度受伤。鹿寨交警接报赶到现场调查,并依法抽取了姚某的血样进行检测。次日,权威鉴定部门作出检测结果:姚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26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当姚某接到交警的电话通知后,他并未按照民警的要求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民警发短信警告他,如果再继续逃避调查,将被列为在逃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姚某不但没有主动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而且还更换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本月中旬,姚某与被他打伤的覃某协商后,主动赔偿给覃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7万元。伤者覃某向民警表示,他已接受姚某的赔偿,不再追究姚某打伤他的责任。酒后伤人一案就此了结,但醉酒驾驶的案件却没有那么容易过关。官塘派出所民警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摸清了姚某的活动规律。昨日上午,姚某在自家附近被民警抓获。
目前,官塘派出所民警已将姚某移交鹿寨交警部门进一步审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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