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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两级法院对毒品犯罪出重拳七毒贩同日领刑

南国今报 2013-06-27 11:53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李佳 桂晨博)6月25日下午,柳州市两级法院对4起涉毒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7名被告人分别因运输、贩卖毒品被判处无期徒刑等刑罚。在昨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副院长莫星勇表示,柳州市两级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将进一步围绕宽严相济、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以维护法律公平公正。

6月25日宣判的4起案件分别为柳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莫穆文、莫炳浪、麦六超、黄柳勇贩卖毒品案,鹿寨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梁立辉运输毒品案,柳州市中院审理的欧宇贩卖毒品案及凌志勇运输毒品案。审理中,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并领刑。

莫星勇介绍,柳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对毒品犯罪整体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行为,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突出打击重点,实行区别对待,做到整体从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以及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突出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的坚决依法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据统计,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68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825人,同比分别上升12.5%和12.1%;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数为103人,同比上升21.2%,重刑率为12.5%,同比上升8.7%;2013年1-5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278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337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数为28人,重刑率为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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