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电费 物业拆掉电闸 事发金碧苑小区,居民就电损费问题提出质疑 经协调,物业公司将垫资缴纳电费以保证电表移交工作进行

柳州晚报 2020-10-24 14:26 大字

3栋3单元的电箱里少了一个电闸。金碧苑物业中心聚集了不少业主。

近日,腾安世纪城·金碧苑小区2、3、4栋的业主群里不断出现这样的疑问:“我家停电了,你家停电了吗?”这时有业主发出一张照片,电箱里本该“排排站”的电闸,此刻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几个,这是怎么回事呢?10月20日,金碧苑物业公司公示了2、3、4栋的欠缴电费的通知单,通知单上显示着业主的房号以及欠缴电费金额。据了解,原来这是物业公司为了追缴电费“不得已”采取的措施。

见习记者 赖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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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电损费分摊不合理

拒绝缴纳电费

为了解这个情况,记者来到金碧苑物业服务中心,看见小区的业主们正聚在一起抱怨。一业主说,整个小区就他们几栋要交电损费,这有点不公平,他们该上哪儿说理去?另一业主说,他曾看见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拿着电力工具上门拆电闸,当时差点就报警了。这件事引于按时缴纳电费的业主来说也有些不满,因为这些拖欠电费的业主延迟了电表移交至供电公司的时间。

据了解,从10月12日至10月15日,陆陆续续有业主家电闸“失踪”,而且都是拖欠电费业主家的。大部分拖欠电费的业主,在断电后立即去物业公司把电费缴清,恢复了正常用电。少部分拖欠电费的业主,在断电后自行把电闸安装上了,打算与物业“对抗”到底。

“这个月我们家断了三次电,前两次都是拉电闸,这次直接拆电闸。” 家住2栋1单元的饶女士气愤地说,她不是不愿交电费,大家都住在同一个小区,为什么只有他们几栋的业主要平摊电损费?她从2018年9月份入住到2019年12月交的电损费约210元,自那以后她开始拒缴电费,截至今年8月12日所欠电费总额为1984.4元。

2栋2单元的业主覃先生认为,由于前两年小区的变压器检验不合格,导致电表迟迟没有移交至供电公司管理,这又不是业主的错,其间产生的电损费不应该由业主来平摊。覃先生表示,他目前所欠电费为1098元,直到物业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他才会把电费缴清。

针对电损费平摊的问题, 2栋2单元的住户熊女士还打过柳州市政府热线反映过这件事,但一直都没有得到她所期待的处理结果。

记者从物业公司了解到,金碧苑小区大约有3100户,2、3、4栋有652户,截至10月21日,仍有98户欠缴电费,总额为115087.7元。

2

物业:公司先垫资缴纳电费

为什么2、3、4栋的电表迟迟未移交到供电公司管理呢?

据金碧苑物业公司(广西万家物业公司)的经理蓝女士介绍,金碧苑小区2、3、4栋于2017年11月交房后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把电表移交到供电公司抄表到户。在电表没有移交给供电公司前,供电公司只按变压器总表收取这几栋业主使用的电费。为保证业主正常用电,物业公司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每月抄各户分表核算后将电费代收代缴给供电公司。

由于抄表核算各户电费时会有变压器电损和分表总表差需按用电量分摊,有部分业主认为向业主收取电损费不合理,并以此为理由长期拒缴电费,物业公司为了让这几栋的业主能正常用电,每月均垫付欠缴电费并将电费足额交给供电公司。

今年8月14日,经多方协调,建设单位将2、3、4栋电表统一更换新表、物业公司与供电公司一起抄取了旧表截止数后,正式进入电表移交办理程序。结清前期电费才能移交电表,但有部分业主因为电损费问题仍不缴纳电费。

物业公司为解决缴费问题,保证电表移交工作的正常进行,9月24日,在荷塘社区主持下,社区、供电公司、房开电力施工方、物业、业主代表在社区会议室开了协调会。协调会上供电公司解释了电损费产生原因,物业的电损费核算是正确的,强调缴清前期电费是移交电表的前提,呼吁未缴纳电费业主及时缴纳应缴电费。

“现在已经到了10月份,为了避免产生更多的电费,保障大多数缴费业主利益,经公司开会讨论,决定由公司自筹资金垫资缴清所有电费,让供电公司能在10月份进行各户电表立户,完成电表移交。”蓝女士表示,希望拖欠电费的业主能听取相关部门针对电损费问题的解答,理解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和相关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缴纳电费。此外,对于拒不缴纳电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通过诉讼方式追缴。

3

供电公司: 平摊线损符合国家标准 业主拒绝缴纳电费不合理

柳江区拉堡供电公司客服部的韦班长表示,在今年3月份房开已经将用户资料提交到拉堡供电公司,当时变压器的验收是合格的,但还需等房开和物业公司同意,电表才能实现整体移交。需要说明的是,电在线路流动过程中是必然产生线损,国家规定的标准线损是在1%至10%,现物业平摊的线损符合国家标准。

“业主以电损费不合理为由故意拖欠电费是讲不过去的,如果业主对电费存有质疑,可以找工商管理部门投诉。”韦班长说,他是站在物业公司这一边的,因为物业每个月都会上门到户抄表并且把电费、电损费核算得清清楚楚,业主应该履行按时缴纳电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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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物业公司断电不合理 可走法律途径追缴电费

在金碧苑小区的停电风波中,拖欠电费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主要矛盾是,小区因变压器检验不合格,迟迟未交电表至供电公司管理,其间产生的电损费业主该不该平摊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物业服务,业主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费、电费等有关费用,然而,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拒交电费为由断电。另外,由于小区变压器检验不合格,导致电表无法移交供电局管理,业主并无过错,其间产生的电损费不应由业主承担。

黄华律师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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