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盗窃男友9400元钱 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1万元
柳州讯柳州41岁女子梁某手头拮据,竟打起了同居男友的主意,伺机盗取男友9400元钱。近日,柳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单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2019年,梁某与韦先生相识,之后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今年3月6日至3月10日,梁某临时居住在男友韦先生的出租房里。3月10日上午,梁某趁男友出门取车送其回家之际,窜至出租屋二楼男友的卧室,将抽屉内的9400元现金盗走。
3月14日,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盗窃所得全部退还给韦先生,取得韦先生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现金9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交友需谨慎,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涉及个人钱财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周敏华)
新闻推荐
小记者优秀作品选登箭盘山小学专版统筹:今报记者程丽鸾今报小记者莫雅心箭盘山小学五(4)班今天天气晴朗,我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柳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