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女友盗窃男友9400元钱 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罚金1万元

南国今报 2020-10-23 13:47 大字

柳州讯柳州41岁女子梁某手头拮据,竟打起了同居男友的主意,伺机盗取男友9400元钱。近日,柳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单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

2019年,梁某与韦先生相识,之后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今年3月6日至3月10日,梁某临时居住在男友韦先生的出租房里。3月10日上午,梁某趁男友出门取车送其回家之际,窜至出租屋二楼男友的卧室,将抽屉内的9400元现金盗走。

3月14日,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盗窃所得全部退还给韦先生,取得韦先生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现金9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梁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交友需谨慎,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涉及个人钱财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周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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