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暴力追债强行带走担保人 男子因非法拘禁罪获刑9个月

柳州晚报 2020-06-06 12:21 大字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刘怡伶

晚报讯 男子高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而被司法拘留,刚走出拘留所的他没有料到,迎接自己的是一场暴力追债——他被男子覃某等人强行带上一辆小汽车,甚至还被威胁推进土坑。显然,这种暴力追债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施暴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日前,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覃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覃某罪名成立,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

据悉,2014年初,周某与罗某签订借款合同,借了30万元给罗某,由高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不过,还款期满后,罗某并未按约还款。经多次催讨未果,周某将罗某、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还本付息。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周某的诉求。后来,罗某为了躲债不见踪影。高某则因拒不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被柳江区法院司法拘留。

去年3月9日10时许,被告人覃某伙同韦某(另案处理)等人驾车到市第二拘留所门口,以让高某偿还周某的债务为由,将刚刚走出拘留所的高某押上一辆小汽车。在车上,覃某打了高某两巴掌并威胁其偿还周某的债务。之后,覃某等人驾车将高某押至柳江区找人借钱还款未果,遂将高某押至高某位于柳江区拉堡镇的家中,并安排人员看守,威胁其借钱还债。直至当月15日,看守人员才撤离。

事情并没有完。去年3月18日,覃某驾车来到高某家中,将高某押上车拉至柳江区成团镇偏僻处的一个土坑旁,威胁其还债,否则将其推进土坑。威胁未果,覃某又将高某拉到拉堡镇,让高某下车,然后离开。

去年12月27日,覃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42岁的覃某是柳州本地人。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今年5月9日,柳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指控,覃某当庭认罪,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他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覃某9个月有期徒刑。

该案主办检察院提醒,维权应走正当合法途径,当发生债务纠纷时,债主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法院判决等方式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采取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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