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野生动物 想拿回家尝鲜 男子一审因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缓刑

柳州晚报 2020-05-16 10:45 大字

通讯员 林琳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男子曾某出于好奇心,花数百元在市场上收购了一批野生动物,想拿回家品尝一番。殊不知,他的这一行为已经触犯刑法。4月26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曾某涉嫌犯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曾某罪名成立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48岁的曾某是柳江区人。去年11月5日11时许,他在柳江区穿山镇某农贸市场内以800元的价格向临时摆摊人员收购了一批野生动物,后驾车准备运回家中。在途经穿山镇209国道时,其车子被接到线索前来检查的公安民警拦停。

民警拉开曾某的面包车后门时,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车厢内铺满了装着野生动物的袋子。经清点,该面包车上有猴面鹰2只、毛鸡2只(1只活体,1只死体)、白面狸2只、豹猫1只、鹧鸪鸟3只、楠蛇10条、眼镜蛇2条、水蛇12条。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2只猴面鹰和2只毛鸡均系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

曾某交代,他觉得这些动物比较稀奇,想买回家自己尝一下。今年4月21日,柳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指控,曾某当庭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曾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新闻推荐

小学开学 井然有序

5月11日,柳江区各小学全面开学复课,学生们正式归位,井然有序入校,寂静的校园又迎来了久违的活力和生机。据了解,为了让学生能...

柳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江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