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接送学生 两名司机被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后续报道
今报柳州讯(记者岑琴王缉宁通讯员韦佳凤)近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4起涉及超载接送学生的危险驾驶案件。经审查后,已对两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此前,本报对这4起超员案以《四辆车上挤满了小学生超员率最高的超过200%》进行了报道(详见本报10月28日1、4版)。
10月18日下午3时30分,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江大队联合教育等部门通过布控,在土博镇土博街口的乡村公路路段,拦截下被告人覃某所驾的桂B车牌中型普通客车。该车核定载人数19人,实载50人(含驾驶员),其中有46名小学生,超过核定人数达163%。经调查,覃某所驾车辆为从事旅客运输的营运车辆,发生严重超员超载行为。
10月24日下午4时20分,被告人韦某驾驶桂B车牌小客车搭乘仁安小学的20名学生,从仁安小学门口行驶至穿山镇仁安小学公路路段时,被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江大队拦截。该车核定载人数8人,实载21人(含驾驶员),超过核定人数达162%。经调查,韦某长期从事学生运送,时有严重超员超载行为。
据柳江检察院介绍,覃某被查后,自称超载的原因是学生自动走上他的客车。韦某则称是留守儿童的家长委托他接送学生,每个学期500元;超载学生中,包括他的4名孙子孙女。
该院认为,被告人覃某、韦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中型普通小客车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载、驾驶微型小客车从事校车业务运载学生严重超员超载,两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该院对另外两起超载案件正在依法进行审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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