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败露与妻子离婚威胁情人索要5万元 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一审获刑1年
通讯员周敏华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80后已婚男子黄某在一场饭局上认识了同样已婚的女子李雯(化名),后来两人出轨成为情人。然而,黄某没有料到的是,后来李雯竟然将他俩的关系告诉了他的妻子,并导致其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后,他非但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认为是李雯造成其家庭破裂,遂找李雯威胁索要5万元“家庭损失赔偿费”。最终,黄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9月26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黄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1年有期徒刑。
据悉,36岁的黄某是柳州本地人,没有固定职业。2017年10月的一天,他通过一场饭局认识了比他大一岁的李雯,并互加了微信。后来,两人通过微信聊天得知双方均已有家庭,但依旧时常在微信上聊天,一来二去逐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并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不正当关系。
直到今年4月的一天晚上,李雯想约黄某一起去喝酒,却被黄某以太晚为由拒绝。为此,李雯感到很生气,再加上喝了酒,在酒精的作用下,她当晚便发短信将自己与黄某的关系告诉了黄某的妻子晓丽(化名)。次日,晓丽得知丈夫黄某出轨后,难以容忍,遂与黄某协议离婚。然而,黄某离婚后并没有反思自己婚内出轨给家庭造成的伤害,而是将过错全部归咎于情人李雯,并做了出格的事。
今年4月22日,黄某驾车路过李雯家楼下时,将一把砍刀放置在其车子副驾驶室,并用手机拍摄视频发给李雯,威胁李雯给他5万元作为“家庭损失赔偿费”。之后,黄某又多次通过微信、手机短信威胁李雯索要这5万元。对此,李雯没有妥协,拒绝给钱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次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8月19日,柳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黄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敲诈勒索罪没有异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以言语威胁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具有犯罪未遂,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情形,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某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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