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要钱未果 用剪刀戳伤人 男子因伤害妻子妻弟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通讯员 周敏华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你给钱,我就放!”男子马某到妻子阿丽(化名)的娘家找阿丽要钱未果,持剪刀威胁道。这时,阿丽的弟弟覃先生闻讯赶来,试图上前阻止马某。混乱中,马某手持剪刀戳伤了阿丽和覃先生,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7月31日,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已于近日被该院一审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
据悉,被告人马某今年40岁,玉林市人。去年9月,他跟妻子阿丽一起在广东打工期间因家庭纠纷发生争吵。后来,阿丽离开丈夫,回到位于柳江区百朋镇的娘家居住。今年1月,马某来到阿丽娘家,索要3万元用于孩子的抚养,遭到阿丽拒绝,两人再次发生争吵。随后,马某突然拿起一把剪刀威胁阿丽。阿丽的弟弟覃先生见状,当即上前抢夺剪刀。在抢夺剪刀的过程中,马某用剪刀将覃先生的头部和肩部戳伤,并将阿丽的颈部戳伤。之后,马某手中的剪刀被打掉。阿丽则捡起剪刀将马某的右手小指戳伤。后经邻居报警,马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归案。
经鉴定,覃先生这次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阿丽为轻微伤。此外,马某也受了轻微伤。因伤害他人身体,马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案发后,马某分别向覃先生、阿丽赔偿了9000元和4000元经济损失,并取得两被害人的谅解。
今年7月,马某被指控犯故意伤害罪在柳江区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指控,马某当庭认罪悔罪。
最终,法院根据马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决定对马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法判处其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
新闻推荐
“我们顾家挣钱两不误” 柳州市鼓励小微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微车间”助力脱贫小记
走进柳江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乡家园近400平方米的就业扶贫车间(以下简称“微车间”),好一派繁忙景象——微车间里约有50...
柳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