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出租车司机,骚扰幼儿园,大闹医院还袭警 一男子酒后滋事被逮捕

柳州晚报 2019-05-11 11:49 大字

通讯员 唐昭平

晚报讯 近日,来自来宾市兴宾区一名叫韦某的男子酒后在柳江区拉堡镇寻衅滋事,辱骂出租车司机,骚扰幼儿园,大闹医院还辱警、袭警,丑态百出。5月6日,柳江警方对外公布了韦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的查处经过。

4月18日7时许,柳江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一名出租车司机与一名醉酒男子在航岭路41路公交车站旁发生纠纷。民警立即赶到了事发地,出租车司机向民警反映,一名醉酒男子要求乘车,但是又说不出到什么地方,于是他拒载了该男子,该男子还扬言要报复司机,并捶打出租车。醉酒男子在司机报警过程中离开了现场。

民警沿着醉酒男子离开的方向查找其踪迹,就在这时再次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醉酒男子在富鑫五街一幼儿园门前闹事。民警立即前往,发现闹事男子正是他们要找的那名醉酒男子。民警了解获悉,醉酒男子叫韦某(27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韦某刚才在现场踢幼儿园大门、甩花盆,踢附近居民家的门还抢群众手机打电话。民警向正坐在凳子上打电话的韦某了解情况,遭到韦某辱骂。

民警将韦某传唤至派出所后,发现其处于醉酒状态,于是联系柳江区中医医院出诊,将韦某接至医院醒酒。到医院后,韦某依然借酒滋事,不配合医生、护士检查,不理会民警、协警的劝说,在中医医院大院里对民警、辅警进行辱骂,还用手乱拍医院内停放的小车。被民警阻止后,韦某又用脚踢民警身体,用手扇协警脸部。为了安全考虑,民警、辅警在韦某家属配合下,将韦某控制并交由韦某家属先行带离中医医院。

韦某酒醒后,于4月19日到派出所依法接受问话。因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事后,民警进一步收集了韦某酒后滋事的相关证据,确认了韦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妨害公务罪,公安机关于4月23日将韦某提请至柳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月30日,韦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市公安局柳江分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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