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不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法官先礼后兵治老赖

南国今报 2019-02-27 16:01 大字

图为刘某某在柳江区法院接受执行法官调查与问话。

今报记者黄远来文/图

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少老赖死不还债,甚至东躲西藏,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该如何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以及申请执行人的权益?2月26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卢献楼等干警开展一起执行工作。记者随行采访,见证了执行法官与老赖的斗智斗勇。

2013年7月,家住原柳江县拉堡镇思贤村高村屯的刘某某与包工头戴先生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戴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揽刘某某位于高村屯的房屋建设。

在戴完成了第一层的建设后,双方在部分工程款计算上发生分歧并停工。刘在支付了4.7万元工程款后,以工程质量为由,拒不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戴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刘某某诉至柳江区人民法院。2016年7月29日,柳江法院依法判决刘支付工程余款38864.8元,鉴定费5100元。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刘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8月1日柳州中院维持一审原判。但刘依然不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多次联系并约谈刘。但刘态度强硬,拒不执行生效判决。2018年底,在发现自己被收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名单,不能乘坐动车后,刘还打电话威胁执行法官。

2月26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柳江法院干警来到刘某某家,正巧刘某某在家。对于是否归还剩余的工程款,刘某某表示拒绝。而后刘某某被带回柳江法院作进一步调查。

据执行法官卢献楼介绍,法院已经多次传唤刘某某,但其之前均不在家。为了确保顺利执行,前一日干警特意身着便服到村里进行调查,促成当天行动顺利。“以前每次来都扑空,幸好提前做了功课,否则人都找不到。”

在柳江法院调解室,卢献楼对刘某某进行问话并作笔录。对于拒不支付余下工程款,刘某某辩称,是因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想申诉,但是因为忙,过了申诉期限,广西高院不受理。

卢献楼表示,两次判决刘某某支付工程余款,二审的柳州中院也维持了原判,判决不符合刘某某的意愿,不能成为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理由。

法院调查了解到,刘某某长期外出务工有一定收入,且家里还有一辆汽车,因此认为刘某某具有一定偿还能力。但刘某某称,汽车是妻子的弟弟半卖半送给妻子的,并不是他自己的,他也没有钱支付工程余款。

鉴于刘某某态度强硬,卢献楼根据法律规定,当场向刘某某宣读司法拘留15日的通知书。让人意外的是,刘某某被干警带走时,当场将拘留通知书撕毁。

卢献楼表示,法院接下来将会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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