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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逐年增加,治疗费用昂贵,强制医疗解除后谁来接收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难题待解

南国今报 2015-03-22 14:04 大字

韦荣祥因为妻女患病,导致家庭贫困。在好心人帮助之前,他的房屋破破烂烂。(资料图) 今报记者黄远来 摄

今报记者朱丽君 黄远来

策划 黄远来

3月17日晚,柳州市城站路红光新苑小区发生一起人伦惨案,一名患有精神疾病的中年妇女在家中将老母砍死(详见3月18日今报6版)。3月18日下午,平果县果化镇永定村发生持刀砍人事件,造成3死2伤,凶手疑有精神问题(详见3月19日今报16版)。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犹如一枚“炸弹”,一旦“引爆”,首先伤及的可能是与他们朝夕相处的家人。

截至3月1日,全广西系统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为143355人,每月新增加报告人数2000-3000人。重性精神病患者除了带来人身安全问题外,还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该如何破解?

现状:精神病患者拖累家庭

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存在着暴力倾向明显、伤害对象不特定、病发时间不固定、作案地点不确定、身强力壮不易控制等问题,令家人们备感痛苦。在柳州,很多精神病患者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有限,家属没有办法将其送医治疗,只能将其关在屋内,或者抛弃。

鹿寨镇思贤村岭背屯韦荣祥家是一个特殊的家庭,其妻子和女儿不同程度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其中女儿阿林更是患有重度精神病。喝农药、打人、拍车、砸别人家门……这几年,阿林屡屡“犯事”,更会作出各种暴力举动。今年春节前一天,阿林拿起菜刀向父母身上砍去,幸好被及时拦住,没有酿成悲剧。

韦荣祥妻女两人患病,让这个家庭变得脆弱不堪,两个儿子因为无法忍受,4年前不顾而去。现在家里仅有韦荣祥一个劳动力,而他已经年过六旬,没有办法做更多体力活,收入非常微薄。

除了经济上的贫困外,更让韦荣祥心酸的是,因为妻女犯病而受尽白眼和冷落,但他对此无可奈何,“我老了,没钱给女儿治病,老伴也时不时生病,我没有办法把她们管好”。

韦荣祥的遭遇是悲剧,不过令人欣喜的是,他得到不少好心人的帮助。房屋得到翻修,女儿被送到医院看病。在爱心的帮助下,一家人的生活正在改善。

不过家住柳江县三都镇乡下的阿欢却没那么幸运,因为精神病的折磨,目前仍处于疯疯癫癫状态,家里无力承担一个月近4000元的住院治疗费用。阿欢的哥哥说,阿欢今年30岁,患重性精神病多年,一直以来没有人愿意嫁给他。由于父母早逝,平常就由自己来照顾。

“阿欢由于患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我们在农村也没有办法负担高额的医疗费。”阿欢的哥哥说,重性精神病人具有医治周期长、易反复、费用大等特点,家庭往往无法承担,所以阿欢患病很久,都没有进行规范治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如今有精神病患者的家庭绝大多数经济不宽裕,尤其在农村,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比比皆是。

困局:重性精神病治疗昂贵

记者从广西脑科医院精神疾病防治办公室了解到,截止到今年3月1日,全广西系统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为143355人,每月新增加报告人数2000-3000人。每月随访发现的有轻度滋事或肇事肇祸等暴力倾向的病患100例左右。

广西脑科医院院长陈强介绍,精神性疾病分为10个大类,共400多种,其中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6种为重性精神疾病。大部分的精神性疾病原因不明,且无法彻底治愈,只能是对症治疗,并长期服药,以缓解和控制症状。

大量的精神病患者衍生出大量的精神病家庭。而重性精神疾病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复发率高等特点,家庭因病致贫的现象较为严重。据统计,广西在册患者贫困率达56.28%,而一个重性精神病患者平均每月的住院费治疗费就达4000元左右,贫困家庭根本无力承担,那么昂贵的医疗费用又该如何支付呢?

据了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是以医保、农合和自费为主,在这之外,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补助。“主要是有三种补助,一是国家的贫困精神病医疗救助项目,再有就是残联和民政的补助。”广西脑科医院精神疾病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精防办)工作人员岳仕娇介绍,相关的补助均是针对贫困人员,残联和民政部门以定点医院补助的方式开展,国家补助则分布各县各城区,今年广西获得国家的贫困精神病医疗救助项目拨款是2100万元。

目前在柳州只有国家的贫困精神病医疗救助项目和残联方面有重性精神病方面的救助项目,不过由于项目金额小,每年能帮助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的数量非常有限,相对于数量较为庞大的重性精神病群体,救助犹如杯水车薪。而且因为城乡差异,每个县区帮扶标准并不一样。

在柳南区,属于低保和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可以到残联申请帮扶,申请免费吃药以及住院费用减免项目,吃药的标准为300元/人/年,住院减免标准为2000元/人/年。同时,属于低保和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还可以申请相应的特困生活补贴。

在柳江县,也有相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减免项目。不过相对于柳南区,柳江县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可凭低保、新农合等到残联申请,办理免费服药或免费住院手续,患者在住院期间一切费用全免。此外,也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补贴。

虽然残联方面推出了相应的救助项目,惠及不少精神病患者。不过,由于资金有限,能帮助到的精神病患者也非常有限,去年柳南区共为29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了住院减免,为266名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了免费服药项目。而在柳江县去年也只能帮助几十个一二级的精神病患者减免住院费用。而这两个县区重性精神病患者数量就达几千人。

难题:强制医疗解除后由谁接收

这几年,广西精神病患者伤人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更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犯病将人杀害的案件,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隐患。法律规定,重性精神病患者犯病期间,犯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不过需要进行强制医疗。尽管重性精神疾患家属们有关“强制医疗”的意愿强烈,但在目前,强制医疗程序该如何执行,公检法等部门都面临着不少的难题。

2013年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增设强制医疗程序的相关规定。新法施行后,柳州首例强制医疗案由柳江县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2013年7月7日,覃某在柳江县洛满镇某出租屋内,手持镰刀将自己的母亲蓝某砍伤。后覃某又在出租房前,用镰刀将被害人胡某砍伤,两人均因伤势过重不幸殒命。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覃某患有分裂样精神病,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柳江县人民法院认为,覃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依法予以强制医疗。

“他的监护人不愿意接收,我们也找不到人,只好继续留他在医院,到现在也没有解除强制医疗。”柳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杨修海是覃某强制医疗案的主审法官,他告诉记者,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在治疗效果好转后,由监护人申请或是收治医院建议,并出具治疗评估报告后,由作出强制医疗判决的法院作出解除决定。强制医疗解除后有监护人的由监护人监护,并继续康复治疗。

覃某的强制医疗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将其送往广西脑科医院精神科治疗。2015年初,覃某病情有所好转,收治医院建议可对其解除强制医疗,但是却遇到了无人接收的难题。“强制医疗进入司法程序是一种进步,但是强制医疗解除后,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接收,由谁监护并进行继续治疗成了问题。”杨修海说。

记者从广西脑科医院精神科了解到,今年1月28日,在进行一年多的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后,覃某大部分症状已经消除,自制力恢复,病情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家属不愿意接收和医疗费用较难落实等问题,出院后转到别的医院精神科继续治疗。

呼吁:政府来为强制医疗费用买单

精神病人一般无经济收入来源,由精神病人及其家庭承担治疗费用并不现实。若相关经费全部由各地政府自行解决,对地方政府来讲无疑是一种负担,导致个别地方无力或不愿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上,相关信息都会被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系统。社区会与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监护人同意,会对患者进行社区网格管理,由社区公共卫生医生对病人进行管理、病情随访并定期进行基础健康体检。此外,从今年1月份开始,除了6种重性精神疾病以外的,具有伤害、攻击行为或是危险倾向的精神疾病患者,确诊后需做发病报告,并进行强制的社区网格管理。

不过,除了管理外,更令人担忧的是费用。“每月用药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医治周期较长,一般需要连续用药几年,甚至一生。财政并未设立强制医疗专项救助资金,用药、看护产生的巨额费用一直悬而未决。”对于精神病患者病情易复发、治疗周期长、费用高等问题,精神病医护人员表示,如果医疗费用无法解决,对于贫困的精神病患者将会形成恶性循环。

专家建议,重性精神病强制医疗经费由国家统筹安排,一是建立专项救助资金,国家建立强制医疗专项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可以结合公益捐款或社会保险形式统筹资金;二是医疗保险作为补充,对于已参加医疗保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的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医保支付。不足部分或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从强制医疗专项救助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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