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车辆违法被扣留车主尽快前往处理

南国今报 2014-07-23 08:59 大字

现有一批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南大队、柳北大队、特勤大队、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并超过了法规规定期限没有前往交警大队处理,现予公告。公告扣留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当事人在公告3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的规定办理。公告详情请查询柳州交警官网“龙城交警网”的“违法公告栏目”(http://www.lz122.gov.cn/bencandy.php?fid=45&id=15377)。

本栏目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协办

新闻推荐

谁借走手推车曾女士我是柳州市人民广场管理处的工作人

谁借走手推车曾女士:我是柳州市人民广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昨日上午11时许,我们将一辆用铁管自制的手推车放在旗杆下面,下午1时许,发现手推车不见了。车子不值什么钱,但对我们工作影响很大,希望推走车...

柳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江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