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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持有毒品案,缴获毒品氯胺酮13.38千克老婆小三吵架 牵出涉毒老公

南国今报 2014-02-08 13:47 大字

柳江讯 柳江县三都镇现年44岁的男子韦某,因为与妻子阿艳(化名)感情不和,竟然公然带小三回家。妻子阿艳一气之下与小三吵了起来,韦某不仅不帮妻子,还帮助小三威胁阿艳,无处伸冤的阿艳怒而报警,民警赶到现场时查出了韦某非法持有的13.38千克毒品氯胺酮。2月7日,韦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柳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去年11月5日,城东派出所接到居住在辖区内一名叫阿艳的妇女报警称:其老公韦某带小三回家,其与小三吵了起来,老公韦某帮助小三骂她,并扬言要打她,请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到了阿艳家,在阿艳指认下来到韦某和其小三所在的房间内,民警本想批评韦某几句,却发现韦某疑似吸毒人员,同时,民警还闻到房间内散发出一种非常刺鼻的异味。民警循着异味散发的方向寻找,在房间内的衣柜上发现了一盆铝盆装着的黄色粉末状物品。民警根据韦某的异常表现,初步确认其可能涉毒,盆中重10多公斤的物品可能是毒品。

民警立即将情况反馈给了禁毒大队,禁毒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民警依法将韦某传唤至柳江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并依法扣押了现场重13.38千克的黄色粉末状物。

经讯问,韦某供述,其当天在家中吸食过毒品,但是,其当时否认民警在其家中缴获的重13.38千克黄色粉末状物是毒品。11月6日,韦某因涉毒被柳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同年11月21日,韦某因吸毒成瘾又被柳江县公安局依法处以强制戒毒两年。狡猾的韦某以为民警对其涉毒的违法犯罪事实无法追究责任,但是,民警依法将在韦某家提取的13.38千克黄色粉末状物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确认了黄色粉末状物为毒品氯胺酮,同时,民警通过询问了相关证人,进一步证实了韦某非法持有毒品氯胺酮的违法犯罪事实。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韦某交代了铝盆中的氯胺酮系其购买化学药品自制的。

(唐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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