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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离婚案在家开庭被告是残疾人,法官调解审案体现司法为民

南国今报 2013-06-11 12:17 大字

柳江讯 丈夫残疾后,妻子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了双方的纷争。6月8日,柳江县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上门调解这起离婚案,化解冲突之余,还孩子一个安宁稳定的成长环境,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这是一起妻子起诉残疾人丈夫离婚的案件,主办法官为了更深了解案情和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走访邻居、社区后,拨通了被告的电话。

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年6岁。女儿的出生给父母带来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活的压力,自此,原、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日渐淡漠。2009年年初,原告不堪重负,离家外出打工,同时与被告正式分居,只在节假日回家看望女儿。

2011年被告因车祸导致身残,丧失劳动能力,让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幸得被告父母与姐妹的帮助,才让被告勉强渡过难关,现被告生活已能自理。由于长期分居,被告也觉得这种婚姻名存实亡,对过去的夫妻感情没有多少留恋,遂同意离婚,但是对小孩的抚养问题,双方却一直谈不拢。了解了详细情况后,法官考虑到被告身患残疾,行动不便,遂决定上门进行调解。

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当事人及当事人的亲朋围坐在几张板凳组成的“简易法庭”旁,开庭审理过程完全依据法律程序进行。

法官了解到原告、被告均没有稳定的收入,但被告兄弟姐妹较多,他们也愿意帮忙抚养小孩,而原告有另行组建家庭的意向,如果孩子随被告生活对其学习和成长更为有利。在庭审现场,原、被告的女儿天真烂漫,穿梭在父母和其他亲人的怀抱之间,小小的她并不懂得发生了何事。看到此情此景,主审法官坚定了调解此案的决心,一定要将父母离婚给小孩带来的伤害降至最低。于是,法官以如何让小孩健康成长为关键点分别对原、被告双方做了大量细致耐心的调解工作。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议离婚,孩子跟随兄弟姐妹比较多且也希望抚养小孩的被告生活,母亲可随时探望,尽量为小孩营造一个和睦快乐的大家庭氛围。最终,这起残疾人离婚案件以原、被告双方以及双方亲人在轻松平和的氛围中调解结案。

(彭霞  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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