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单位财务发工资日期,结伙抢劫1.5万“泄密者”终于落网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 通讯员彭静)把自己所在工厂发工资具体日期泄密出去,并向同伙指认财务。男子姚某配合2名同伙尾随跟踪财务,抢走1.5万元。昨日,刚刑满释放的姚某因参与合伙抢劫女财务案,被柳州市公安局五里卡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刑事拘留。
近日,五里卡责任区刑侦大队根据2011年侦破的一起抢劫女财务案件进行深挖核查,发现涉嫌该起抢劫案件的男子姚某因其他犯罪被判刑后,去年已刑满释放。民警由此对姚某展开布控。
5月10日,侦查员收到线索,姚某在柳江县拉堡镇街上出现,立即赶往将其抓获。经审讯,姚某如实供认2011年5月底,配合犯罪嫌疑人熊某、覃某,合伙抢劫自己所在的某汽配厂女财务的犯罪事实。
姚某说,2011年初,他在位于柳江县拉堡镇的柳州市某汽车配件厂上班。2011年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朋友覃某和熊某来到姚某宿舍,说最近赌博输钱,想向姚某借钱。姚某说厂里没发工资,拿不出钱来。“你们厂什么时候发工资,是打进银行卡,还是发现金?”覃某立即打起歪主意,预谋等姚某厂里发工资时实施抢劫。
姚某告诉覃,厂里每月8日发工资,都是一个女财务到银行取钱后以现金形式发放,“财务每次发工资,领出1万多元”。在姚某指认下,覃某盯上女财务阿云。
此后,覃某经常开摩托车尾随阿云,掌握对方的上下班规律。当年5月底,姚某因另一单抢夺案被柳江警方抓获,随后被法院判刑。
覃某、熊某则继续寻找时机对阿云实施抢劫。2011年7月8日上午,姚某厂里发工资的日子到了,覃某开摩托车搭上熊某,来到阿云家楼下,并一路尾随。当阿云开电动车经过柳江县第一开发区时,覃、熊从摩托车上下来,拿出一把折叠小刀,用刀顶着阿云的腰部,并从电动车座包下抢走阿云的手提包。
2人跑到偏僻路段,打开包一看,内有现金1.5万元。案发后,覃、熊2人已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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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