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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征地补偿金女儿状告父母亲法庭上,当事双方一度发生争吵

南国今报 2013-03-28 18:19 大字

69岁的刘阿婆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和老伴晚年遇到了官司,而状告二老的不是别人,正是大女儿阿云。阿云认为父母获得141万元土地补偿金,却只分给她9万元,让人无法接受,阿云诉请刘阿婆夫妇支付其征地补偿金14.1万元。

百万补偿金

子女都有份

昨日上午8时30分,在柳江县人民法院门口,家住该县拉堡镇思贤村72岁的张老伯和69岁的刘阿婆老泪纵横,握着大女儿阿云起诉他们的诉状,时不时低头叹息。刘阿婆告诉记者,大女儿之所以状告他们,是因为去年年底家里获得了一笔141万元的征地补偿金。

刘称,2012年10月,村里开始征地补偿,按照规定,他们家承包的水田、旱地等都在补偿范围内,获得补偿款后,当年12月1日,她和8个女儿1个儿子签订了一份协议,除了小女儿,其他每个子女都分得10万元,同时,每人从10万元中分出1万给小女儿,即小女儿获得8万,其他子女每人获得9万。当时,包括大女儿阿云在内的所有子女都按手印同意该协议。结果,大女儿一直没有领走属于她的那一份,而是将老两口告上了法庭。

女儿告父母

索要十四万  

昨日上午9时许,柳江县人民法院开始审理阿云与刘阿婆夫妇征地补偿金纠纷。法庭上,阿云称,刘阿婆夫妇在通知她们兄弟姐妹签署之前的协议书时隐瞒了另外的41万元补偿金,只拿出了100万元来分,不合理。阿云称,她从1995年开始从大家庭中分户出来,自己拥有1亩水田,而这1亩水田的补偿款是父亲张老伯领取的,她要求按照人数分配141万土地补偿款,刘阿婆夫妇应支付其14.1万元。

而刘阿婆夫妇的辩护人指出,获得征地补偿金的土地属村集体所有,阿云1995年已经分户,她只能获得其所有的一亩水田相应的补偿金,这笔补偿金的金额约9.6万元,如果按照2012年12月1日全家人签订的协议,除去分给小妹的1万元,以及其他应向政府交纳的费用,阿云只应获得7.6万元。

法庭上,当事双方一度发生争吵。旁听席中的不少村民听到阿云的说法连连摇头。而据阿云的四妹介绍,当年父母为了抚养她们成人,曾经走几十里路去别人家里借粮食,吃尽了苦头,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可以安享晚年,谁也不忍心让老人再受罪,她和六妹已经告诉老人,属于她们的那一份一方面给父亲治病,一方面给父母养老。

当日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官未当庭宣判,案件将择日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今报记者何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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