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家事审判改革的“柳州模式” 柳州市两级法院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柳北区法院副院长、家少中心负责人吴媚媚判后回访家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家事法官韦凤泉在儿童活动室观察孩子与父母的亲疏关系。
2016年5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广西唯一一家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中级法院,带领柳北、柳江、柳城等3个自治区级试点基层法院,走上了家事审判改革探索之路。组建专业审判机构、健全审判机制、构建多元化解体系、引入信息科技、孕育涵养家文化……通过积极试水,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改革经验,并于2017年3月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铺开。
时至今日,两年的辛勤耕耘、两年的精心呵护,柳州市法院打造出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柳州模式”,收获了“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的表彰和诸多赞誉……
1 集中管辖:从“改头换面”到“内外兼修”
嫩黄色墙面上点缀着花草图案,米黄色沙发旁摆放着翠绿的盆栽。要不是茶几上摆放的“丈夫”“妻子”“委托代理人”等桌签以及墙上的国徽和“家事法庭”几个大字提醒,大家会以为这是谁家的客厅。
其实,这是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的客厅式审判庭。这里还有悬挂“家和万事兴”的调解室、具有活泼童趣的儿童观察室、释放疏导情感的“心灵港湾”、用于庭前调查和休息的“安逸阁”、为受家暴人员提供的临时庇护室、“家”文化主题墙……让当事人能处处感受到家一般的温馨舒适。
2016年6月,本着“先试先行”的改革精神,柳州中院以扁平化管理方式,率先建立了广西首个集中“立、调、审、执”市辖城区一审家事少年案件的综合一体化专业审判机构——柳州家少中心,由柳北区法院组织运行。
“集中管辖使得审判资源进一步集中,化解了案多人少、审理案件类型复杂、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窘境,让家事审判法官更专心地处理家事案件。这是柳州市两级法院党组经过审慎思考和探讨后认为可行且必行之路。”柳州中院副院长闭文军介绍说。
专门机构的启动,带动了专业队伍的完备。11个家事法庭、6个家事巡回法庭、40名家事法官、78名司法辅助人员,组成了规范化的家事审判团队,致力于提供更细致的家事审判服务。
细致的工作源于细致的方法。柳州中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总结创新,出台了《家事案件办案手册》。该手册包含15项工作规程及14份功能文书样式,是广西法院首套家事案件工作规程,对家事案件各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独创性为离婚、监护、抚养赡养、探视权等类型化案件设置了审判规程指引。
“程序机制的建立,解决了以往两级法院家事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也提升了家事案件裁判结果的权威性及法院的公信力。同时,家事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依照规范指引能及时高效地审结案件,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手册》的牵头编撰者、柳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宁冰表示。
试点改革至今,柳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0022件,审结8742件,结案率87.22%;其中调解3782件、撤诉1774件,调撤率63.56%,较改革前年均结案率、调撤率分别提升约3%和5%。
2 携手联动:从“单打独斗”到“多方助力”
“经历了才发现,家事案件受理前后,会有这么多人、这么多部门共同参与。”近日,获得女儿小美(化名)抚养权的乔先生在拿到判决书后回忆道。
今年7月,乔先生向柳城县法院起诉变更女儿的抚养权案件立案后,相继有司法局派驻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社区网格员进行家访调查;调解员参与法官组织的纠纷化解;心理疏导员为双方当事人及孩子作情感疏导和心理评估……
在家事审判改革之前,这些工作多是由法官“一力承担”。但因职权的限制、法律之外的专业经验不足等主客观因素,耗费了法官过多的精力,办案效果“事倍功半”。为走出这一困局,在市政法委牵头下,柳州市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之初,相继与妇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等17家单位就协调解决家事纠纷问题达成同盟,细化了15项合作实施意见。
2017年11月,柳州市法院率先在广西统一确立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的“三员”身份,由联动单位推荐的255名家事调解员、136名家事调查员、57名心理疏导员,持证受聘加入“柳州家事审判大军”。同年12月,广西首家“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案件联动调处中心”在柳州家少中心挂牌成立。柳江、柳城、鹿寨、融安、融水、三江等法院同时设立了联动调处工作站。
“一个中心、两级多点”聚合的司法力量、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有效弥补了柳州市法院在妥善化解纠纷上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家事调解员谢立军大姐也说:“家事法律法规适用方面,法官无疑是专业的;而在情感纠葛的梳理上,我们的社会阅历、教育及工作背景、技能也是法院需要的。到当事人家里串串门、唠唠家常,双方的矛盾有多深,症结在哪里,了解得一清二楚后,与法官‘里应外合\’,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
目前,柳州市法院已形成司法援助有律协、情感疏导有妇联、遭受家暴有公安、庇护求助有民政、纠纷协调有“三员”的工作格局。2000余次的法律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心理评估和情感疏导、80余次家事调查、92份人身安全保护令、18次临时庇护……为快速处理情感纠葛、准确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支撑。
3 关注发展: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
今年7月5日,柳州家少中心黄焕玲法官整理建立了柳州首份未成年人成长档案。定期回访家庭、学校、社区,孩子在父母离异后的近况、孩子对父母离异的认知变化、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双方探视孩子的方式,以及双方在探视孩子时有无出现问题等具体情况,被法官一一记录在档案中。柳州两级法院现已为230名未成年人建立了家事案件判后成长档案。
“经历过家庭纠纷的孩子,比普通的孩子更期待‘有人管\’,希望‘有人爱\’。完善家事案件判后回访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成长档案,是法院及联动单位的应有选择和必然之举。”柳北区法院院长覃舸深有感触地说,“通过法院、法官持续的关爱和指引,帮助未成年人维系‘家\’的感觉、感受‘家\’的温暖,化解家事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这对一个家庭的成长来说,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从注重一个案件的完结,到注重一个孩子的成长、一个家庭的未来,这样的转变还渗透在每一个家事审判场所的设置中、每一次法制宣讲教育中、每一场特色法治活动中。如今年3月9日,柳州市中级法院、柳北区法院与市教育局、关工委和中小学校联手打造的柳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就在家少中心揭牌启用。
以家为根、以法为本,一个中心、两级多点的家事审判改革“柳州模式”,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在“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这一“柳州模式”还得到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的充分肯定:“柳州家事审判改革模式值得继续作有益的探索!”
(覃柳苏 曾庆斌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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