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村民结伙制38公斤准K粉 两人被判无期,一人领刑15年

南国今报 2018-01-09 17:05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通讯员吴汉君)近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结伙制造毒品K粉半成品38.38公斤的3人作出一审判决:陶某、张某和温某3人均犯制造毒品罪,陶某和张某是累犯,各被判处无期徒刑,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陶某、张某和温某,均是柳城县东泉镇农民。陶某曾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5年3月31日刑满释放。张某曾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2014年1月21日刑满释放。3人因涉嫌犯制造毒品罪,于2016年9月22日被柳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逮捕。2017年8月4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柳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陶某、张某和温某制造含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成分的液体净重38383克。柳州市中级法院于2017年10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9月13日,陶某、张某、温某伙同“东哥”“满哥”“可哥”(均另案处理)等人,从外地购回制毒原料,之后又购买制毒配剂及工具。同月13日、14日和16日的晚上,3人在“东哥”“满哥”等人的指使下,来到东泉镇雷塘村高家屯陶某家老房内制造毒品氯胺酮。同月20日晚,3人又在陶家老房再次制造氯胺酮。次日凌晨3时许,民警将陶、张、温3人抓获,并在陶家老房内查获含氯胺酮成分的液体净重38383克,经鉴定,氯胺酮含量在44.7%至3.6%之间。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陶、张、温的罪名成立。陶某和张某是累犯,张某又是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3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到3人制造的毒品是半成品,且含量低,法院决定对他们从轻处罚。

由此,柳州中院作出上述判决。2

新闻推荐

开塘捞鱼 和谐欢乐

近日,古砦仫佬族乡覃村屯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开塘节,村民们拿着箩筐、渔网等工具,三五成群,协同作战,捕获了一车一车的鱼,并把这些鱼分到每家每户。据了解,今年屯里捞到了4000多公斤鱼,每人都分到2.5公斤左...

柳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