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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下种桉树 法院强制清理

南国今报 2017-07-06 16:32 大字

柳州讯近日,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柳州局协同柳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清理了该县东泉镇西安村一处长期难以协调的紧急树障隐患,15亩1550棵速生桉树在1个小时之内被砍伐完毕。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5月,超高压柳州局线路人员巡视发现,原本种植低矮果树的500千伏沙柳甲线47#-48#通道内,居然种植了大量桉树。按照《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考虑到该桉树种植范围内导线对地距离较近,仅有15米左右,桉树成长起来后会对线路安全运行带来威胁,该单位立即给桉树种植者邹某送达了《线路通道安全隐患告知书》,要求清理掉通道内的桉树,但遭到了拒绝。

500千伏沙柳甲线是南方电网主网架向柳州地区供电的主动脉,如果出现导线对树放电导致线路跳闸,将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事故,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到2015年,桉树距离沙柳甲线净空仅剩5米,严重威胁到线路的安全运行。该单位再次向邹某及当地政府送达隐患告知书。经多方协调,无奈之下,该单位与邹某协商签订了《通道树木砍伐协议》,砍伐部分紧急树障,并给予邹某赔偿。

2016年,原砍伐的二代桉树及部分未砍伐的桉树对沙柳甲线运行再次造成威胁,净空已不足7米。邹某仍拒绝清理线路通道内树木,并要求再次赔偿。

超高压柳州局决定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2017年3月,超高压柳州局向柳城县人民法院就邹某侵权事件提起诉讼,一并递交的还有一份《先予执行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邹某在沙柳甲线47#-48#塔之间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桉树全部砍伐,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月29日,柳城县人民法院对超高压柳州局提出的“先予执行”给予了裁定,同意该单位请求,裁定立即执行。虽然后续邹某曾提出复议请求,但皆被法院驳回。

近日,在法警及超高压柳州局清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15亩桉树被火速清除。在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中,还明确要求邹某承诺以后不在线路保护区内种植任何威胁线路运行的高杆植物。(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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