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10个反家暴典型案例。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
2月28日下午,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举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10个反家暴典型案例。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自治区妇联、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等成员单位及其系统共举办反家暴讲座2001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4216场,发放资料354万份。
目前,广西针对反家暴法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暴介入处置体系,其中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处理家暴案件的三项尤为重要的制度。除实施三项制度外,还着重针对家暴受害人进行庇护救助,加大对严重家庭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做好家暴受害人的关爱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困难帮扶等服务,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建“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等措施,有效预防家暴产生。
●案例1
无视保护令再施暴 丈夫被拘留15日
计某某与丈夫钟某育有两女一子。因前两胎不是男孩,计某某经常遭受家暴。2016年5月25日,计某某生完第三个孩子从医院返家,却被丈夫和家婆殴打致伤,她向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获批。钟某及钟母打击报复计某某,在保护令保护期间,计某某再次向法院求助,钟某被法院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
解析:申请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保护令的有效期内,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所禁止的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儿子殴打母亲 老人申请保护令
黄某于1948年出生,儿子曾某甲离异后一直与她住在一起。曾某甲多次因家庭琐事殴打黄某,致黄某头痛、心悸,身体多处出现不适。黄某曾多次报警求助,社区、街道、片警曾做调解,但儿子不知悔改。于是,黄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解析:反家暴法不仅适用于存在家庭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比如存在婚姻关系的夫妻,存在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还适用于存在共同生活关系的人员,如同居恋人,存在寄养、扶养、抚养、赡养等类家庭关系的成员。
●案例3
被丈夫殴打威胁 妻子求助庇护中心
周某与丈夫育有两女一子,丈夫仍想再要一个儿子。周某不愿意,丈夫就威胁要与其离婚。丈夫还曾因家庭琐事打过周某10余次。去年,周某与丈夫发生争吵,被丈夫打致手部淤肿。周某带着3个孩子到南宁市反家暴庇护中心求助,并顺利入住。
解析:不少家暴受害人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往往选择隐忍不求助。即使求助,也对法院介入调解心存顾虑,但隐忍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案例中,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后,在庇护中心得到心理疏导和婚姻维护辅导,学到了沟通技巧和法律知识,知道如何与丈夫正确表达情感,避免了家暴行为的再次发生。
●案例4
妻子遭丈夫家暴 妇联代申请保护令
周某和丈夫梁某结婚多年,育有两个女儿。梁某平日好吃懒做,嗜酒成性,一喝醉就打人,周某一直忍耐。2016年12月8日凌晨,梁某又醉酒殴打周某。当天,周某向柳城县妇联反映情况。经调解未果,妇联征求周某意见后,代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解析:反家暴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且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妇联等可以代为申请。
本报记者陈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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