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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拒不整改 “强吻”执法人员3当事人涉嫌妨碍执法,均被处8天行政拘留

南国今报 2016-03-19 21:30 大字

扫描二维码 查看事件视频男子“强吻”挑衅执法队员。视频截图三人手持折凳等物,暴力阻碍执行职务。 视频截图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次日,当事店家的桌子还是摆在店门外侧,没有收敛迹象。 今报记者陈刚 摄

今报记者陈刚 通讯员陈方 汤金贵

核心

提示

3月17日下午,柳州市华展华园小区一个沿街店家,由于跨坎占道经营拒不执行整改,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暂扣物品时,遭遇言行挑衅和暴力抗法,并对执法人员作出“强吻”等不雅动作。昨日,3名店家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劝导教育无效

依法暂扣受阻

3月17日下午1时30分许,柳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城中区静兰路华展华园小区外家常旺米粉店有人被打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两名女子称被执法局工作人员打伤,另有一名受伤男子黄某文(男,26岁,柳城县人)已自行到柳州市人民医院就医,民警随后将两名女子韦某迁(女,27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黄某琼(女,29岁,柳州市城中区人)和其亲属共6人带往柳东派出所处理。

柳东派出所民警随即对涉事双方进行询问,并通过天网视频和执法局现场执法视频查看当时情况,对案情展开调查。后查明:3月17日11时30分许,城管执法局河东中队数名执法人员发现静兰路家常旺米粉店存在违章占道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随即对其经营者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明确要求其整改。下午1时许,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米粉店,发现其违章占道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并未进行整改,遂依法暂扣违章占道堆放的物品。在此过程中,经营该店的黄某文、韦某迁、黄某琼等3人持板凳、金属勺子等物品暴力阻碍执法,造成数名城管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间,男子黄某文还做出亲吻执法局工作人员的不雅举动,挑衅和侮辱执法人员。

暴力抗法三人

处以行政拘留

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遭受阻挠、人身安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被迫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当事人阻止事态升级,现场一时陷入混乱,现场冲突视频在网上转发之后,引起柳州市民极大关注。

警方接警后,调取监控视频和相关证据,当事人阻挠妨碍执法、攻击执法人员证据确凿。昨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对3名暴力抗法人员,依法作出如下处理:黄某琼(女)、黄某文、韦某迁(女)均被处以行政拘留8天。

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一名城管人员称“很难做”,城市市容管理维护需要依靠大家,平时能够劝导教育的,城管执法人员都会劝导,也不希望扣东西,但在实践当中收效有限,很多当事人在城管仅仅离开几分钟,照常跨坎占道经营,暂扣物品容易引起围观议论,执法人员经常处于两难境地。

城管经常劝导

店家没被罚过

记者昨日下午在现场实地探访,当事人亲属还在店面打理生意,店内主要经营煮粉、烫粉、螺蛳粉等大众餐饮,店门外侧仍摆放2张供食客就餐的桌子,经营卷粉、油条的外卖推车,紧靠墙边摆放没有经营。

记者发现,沿街店面的格局有些特别,设置有遮雨通行、类似骑楼功能的门面廊檐,廊檐宽度约1.8米,高出地面数厘米,地面铺设瓷砖。由于商业门面寸土寸金,附近蔬菜水果、云吞等店家,就将这块“空地”利用起来,将桌椅、果蔬货架摆出店面门槛。

“家常旺”餐饮店的店家称:“房东收取租金,连外面的过道都算钱的。”平时城管来劝导,店家也会将物品收拾一下,城管离开后又继续摆在廊檐。“城管每个星期来两次,但很少扣东西,我们也从来没有挨罚过。”店家人员称。

记者从城管部门获悉,认定跨坎经营以店面门口为界限,店门之外的廊檐通道,属于公共区域,禁止跨坎经营,类似骑楼建筑的沿街店面,如果店家将骑楼通道全部摆满物品,建筑物本身形象必将受到破坏,进而影响沿街市容市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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