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审理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安徽法制报 2018-06-21 11:06 大字

舒城讯 6月13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李某等12名被告人受审。据悉,该案系舒城县审理的规模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传销案件,涉案被告人李某线下共发展人员约340人,其余11名被告人发展人员30至300人不等。

公诉机关指控,2014-2017年,被告人李某等12名被告人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该组织以连锁经营为名,以虚拟“股份”供参加人员购买,通过层层发展,至2014年3月,被告人李某线下发展传销人员已达300余人。李某等12名被告人在该传销组织中层级均先后晋升为老总级别,同时在该组织中担任管理职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等12人以“自愿连锁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直接、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发展传销人员均达30人以上,且承担管理职责,扰乱社会秩序,其中李某、俞某、郑某、陈某等7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传销人员达120人以上,系情节严重,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该案庭审持续了一天,舒城法院将择日宣判。

(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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