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共服务平台 满足公众法律需求 六安市金安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侧记
[摘要]六安市金安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侧记
□张明余
“朋友借钱时我不好意思要欠条,现在对方说从没有欠过我的钱,我该怎么办?”“继续与对方沟通交流,搜集有关借钱的证据……”初冬时节,走进六安市金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温馨的话语,体贴入微的人性关怀,让迷茫的来访者感受到了温暖。工作窗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蓝底白字的吊牌格外显眼,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任务。《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下发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金安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服务群众、惠及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整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强化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出一条具有金安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之路。
完善服务网络做实平台是关键
日前,金安区毛坦厂公共法律服务站圆满解决了一起讨薪案件,帮助2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事发于今年1月,农历新年前夕,多名农民工来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镇区某道路工程存在欠薪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镇党委委员、公共法律服务站负责人季星原立即参与了解情况。据悉,汪某承包镇区某道路建设工程,先前工人都以预支的方式领取部分工资,双方约定好年前结清。后因工程甲方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工人工资无法按时支付到位。
季星原多次与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沟通,并将多名农民工代表召集到公共法律服务站会议室,耐心解释。为安抚工人情绪,经过不懈努力协调,甲方与农民工们都同意先发放每位工人30%的工资。2月3日,这笔工资在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发放完成。
年后,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继续与甲乙双方和农民工代表保持沟通,并于11月8日将剩余欠款一次性支付到位,该欠薪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近年来,金安区司法局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着力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让法律服务变得触手可及。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于2018年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建成金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2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341个村(社区)建立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区村(社区)均派驻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初步实现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并明确了中心、工作站、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援助申请能及时就近得到受理。
在热线平台建设方面。2018年,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每天指派资深法律服务人员负责接听热线电话,服务内容从原来的法律援助扩大到包括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内容。
在网络平台建设方面。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12348安徽法网,提供线上法律服务。利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借助微信平台用户基数庞大的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不是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的简单相加,而是以有效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将三大平台有机融合,努力为群众提供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金安区司法局局长戴克军说。
整合服务资源人民满意是根本
2019年4月12日16时许,王某在六安市皖西路某广场安装钢柱时因钢柱倒塌被砸,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当天晚上在与施工方初步协商未果情况下,自13日凌晨死者家属30余人陆续往事故现场聚集,欲就地烧纸、烧花圈、阻挠施工,导致施工方与死者家属剑拔弩张,矛盾有一触即发之势。金安区中市公共法律服务站接中市街道和辖区小南海派出所的通报后,调解员姜涛、傅文浩立即前往调处,在调解现场,死者的妻子、一双儿女大声哭喊,家属闹闹哄哄、情绪激动,调解员一边做好安抚工作,一边安排家属中主事的人和施工方开展商谈。第一轮商谈家属提出了400万元的赔偿数额,而施工方按照自己律师的计算赔偿数额仅为90余万元,双方差距巨大,调解不欢而散。自13日上午9时起至晚上12时许,经多轮调处,司法所干警对双方举例子、讲法律,采取背靠背方式工作、双方赔偿数额自300万、220万、200万,在198万元再次陷入僵局,在最后一次和施工方单独协商的时候,经调解员提醒,施工方才想起为工地工人集中购买了保险,保额大约50万元左右,经查询王某也在其中,但是理赔需要时间,死者亲属无法立即获得。调解员抓住新的转机,告知其可以在最终的《人民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总赔偿款内含该笔保险款项,此款由施工方先行垫付给死者家属,死者家属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并授权将来施工方领取该保险理赔款”,在此情况下,实际上双方的差距已经缩小到可以商谈下去,最终与3月14日1时,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此时,调解员已历时24小时,未眠未休。
据金安区司法局工会主席杜庆梅介绍,自2018年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建成后,人民调解员及时化解了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阻止多起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事件的发生。为此,他们还总结自创了“四步走调解法”。
第一步:“背靠背”,打好调解基础。诸如死亡事故或前期矛盾较大的事故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双方当事人见不得彼此,初次调解若硬把双方凑一起调解往往适得其反,还没开始调解就吵起来,不欢而散。针对这类事故,他们选择将双方分开单独调解,安抚当事人情绪,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想法,再详细了解事故案件情况,告知调解所需提供的证据材料,为二次调解做好准备,根据案件类型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制定对应的调解方案。
第二步:普及行业知识,再“明算账”。鉴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标准和如何赔偿都不太了解,在调解初期有必要普及相关的行业知识,再根据制定好的调解方案有计划调解。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清算出法律明确规定的赔偿,让当事人双方做到“心里有数”,这样避免了受害方因不懂规定漫天要价,也可以避免赔付方逃避赔偿,减少调解“弯路”,提高调解效率。
第三步:“讲人情”,找“中间人”。算好基本赔偿,调解才成功一小半,很多案件都有一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又必须协商的有争议部分,这是调解中的疑难杂症。就需要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但要让当事人信服,真正化解矛盾却还要动之以情。一个好的“中间人”常常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些事情难调,讲法讲道理都没用,“中间人”的作用正是从心理、感情和面子上给双方架起沟通的桥梁,放下心结,最终达到互相理解体谅矛盾化解的目的。双方都熟识信任又明事理的“中间人”,解开心结,调解离成功不远了。
第四步:签协议,固成果。调解的最终目的是结案。多数上午口头达成的协议,可能转念间就反悔了,家人的意见、亲戚朋友的意见都有可能左右当事人的决定。所以达成调解协议后,一定要立即及时制定调解协议,让双方当事人签字,巩固调解结果。对于不能当场完成赔付的案件,还需协助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跟踪回访,直到赔偿结束,案子才算终结。“目前,金安区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基层司法所22个,乡镇调解委员会2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律师事务所11个,执业律师126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8人。”金安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段仁胜介绍说。2018年以来,金安区司法局通过整合这些法律服务专业机构资源,统筹协调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合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设立专业性调解工作室,推进大别山、知勤、中皋、尚知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在金安区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室,在金安区人民检察院、金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鼓励优秀律师申报律师调解员,壮大调解队伍,发挥律师调解作用。据统计,自2018年6月, 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区、 村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5215件,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20件,共有2510人受援。通过这些法律服务,宣传了宪法法律,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
聘请法律顾问依法办事是初衷
以前说起法律服务,大部分人都有这样的感觉:法律法规跟我们工作生活的确息息相关,但真到需要寻求法律服务的时候,往往不知道找谁帮忙。现在,对于金安区的广大干部群众来说,当需要法律服务的时候,法律顾问就在身边。
近年来,金安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制订并下发《金安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意见》(金政办〔2017〕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资格审查和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金政办电〔2017〕45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对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选聘模式、服务范围、工作方式、权利义务、解(续)聘方式、办公经费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构建了一整套的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积极聘用区政府法律顾问,下发《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制订《金安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规则》,从区级层面上率先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区司法局抓制度、抓服务、抓调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基层指导培训,确保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有序推进。
据金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股股长魏治全介绍,在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过程中,金安区以政府法制人员为主体,精心选聘公职律师和社会上的优秀律师,建立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首先是严把“入门关”。对法律顾问的选聘进行考查,对公职律师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推荐、自荐、竞聘等方式产生的法律顾问候选人进行科学考核,把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较强业务水平的律师选派到政府法律顾问岗位。目前,该区共有公职律师14名。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1名。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街道共外聘法律顾问18名,公职律师3名。经过上下努力,全区初步建立了一支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为保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其次是严把“考核关”。每年对顾问律师及公职律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除了政府对顾问律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和反馈外,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还经常性对顾问律师进行业务监督,用“双重考核制”来监督顾问律师勤勉尽职。三是严把“淘汰关”。对于工作不尽责或业务能力不适应,不宜继续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与政府(单位)沟通协商,及时更换。区司法局也会适时组织考核和评选活动,表彰先进,增强顾问律师为国家服务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保障该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律师的政治觉悟与业务能力,金安区通过组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强化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举办公职律师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依法行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诉讼热点问题观察等,进一步提升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服务水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让法律顾问多角度、全方位的介入各级政府和单位日常工作。变边缘服务为核心支持,从之前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陪同领导接访等事项外延至参与协调政府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草拟、修改、审核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参与协调政府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引起的行政执法争议,参与政府重大突发或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如去年雪灾致3人死亡事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成功化解矛盾,为政府解忧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论证等核心内容的法律支持,成为政府法律“智囊团”。
另外,近年来,金安区公职律师起草了《金安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金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4份规范性文件,审核47份规范性文件,参与区政府重大招商项目洽谈5次,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我区征迁类诉讼案件的有关建议》《皖西大裂谷纠纷处理的法律审查意见》等10多份法律意见书。审查区政府及区直有关单位提交的各类重大合同3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100多次。今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12件,调解2起行政争议纠纷。处置涉法涉诉案4起,信访案8起。协助律师处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50多件,参与服务刑事诉讼案56起,刑事复议复核3起,无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案件、败诉、刑事复核机关撤销案件情况,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宽领域、个性化的特点。”金安区司法局局长戴克军介绍说。为了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接地气,近年来,金安区司法局还先后推出了律师进村(社区)、送法进企业、法律援助在你身边等服务品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19年开展的“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行动,积极帮助农民工讨薪,接待农民工咨询150人次,为农民工讨薪近百万元。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实现全区34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们以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灵活服务,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村居民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开展进涉法涉诉案件、进信访大厅的“三进”活动,参与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56件。成立涉及产权纠纷的金安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保障涉及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成立金安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普查工作,聚焦农民工主要输出地和用工地,在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全面调查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建立体检档案205份,提供个性化、法律解决方案5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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