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法院发出157万元“悬赏令”
本报讯(通讯员 朱传忠 记者 唐欢)9 月 17 日,六安市金 安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出执行悬赏公告,执行悬赏已成为金 安区法院常态化采取的执行措施,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 悬赏金额最高可达157 万余元。
据悉,从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8 月期间,被执行人汤某 以投资房产为名向申请人张某借钱,张某通过银行多次向其 汇款。2012 年1 月,汤某向张某出具借条一张,后汤某未能还 款,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经法院判决,汤某应偿还张某 借款 1570.5 万元。汤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 执行过程中,法院也没有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汤某为 了躲避债务,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案件执行一时进入僵局。
近日,经申请人张某申请,金安区法院依法发出了执行 悬赏公告,公告规定:“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法院 采取强制措施的,奖励人民币 2000 元,据此执行到位相应款 项的,另行奖励到位金额的 10%;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 效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 10%比例予以奖 励。”由于该案执行标的额高达 1570.5 万元,若有关人员提供 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 10%给予奖励,最高赏金可达 157 万余元。同时,法院在公告 中还作出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 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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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六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