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前沿阵地推动基层发展 六安市金安区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侧记

安徽法制报 2019-09-10 14:54 大字

[摘要]六安市金安区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侧记

□张明余

“这起纠纷交由司法所负责处置”“通知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济合同订立前应先交给司法所把关”,这是六安市金安区基层党政领导在遇到重大、突发问题时常说的一句话。近年来,在六安市金安区,基层司法所的“名气”越来越大。过去人们有纷争只想到打110、上法院,如今“有纠纷找司法所”正逐步成为金安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新共识。前不久,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今年上半年全省政法系统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调查统计显示,金安区司法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22%,位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16位,六安市第1位。

日前,我们在金安区司法局采访时,谈到这些成绩的取得,该局党组一班人深有感触地说,这与区委、区政府对司法所作用与地位的深刻认识是分不开的,特别是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司法所在硬件建设、干部任用、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主动靠前、主动介入、主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正是司法所在处理各种疑难复杂的纠纷中有所作为,才在广大群众和党委、政府心目中赢得了地位。

夯实基础在“规范”上大做文章

走进金安区毛坦厂司法所,映入眼帘的是宽敞明亮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以前我们所仅有4间办公用房,现在是紧临街面3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仅服务大厅就达100平方米,群众来这里寻求法治服务十分方便。”毛坦厂镇党委委员、司法所所长季星原说。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内,有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矫正帮教6个服务台,该所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

“基层司法所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办公条件,环境改善了才能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法治服务搞好了才能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个法治‘桥头堡’一定要夯实巩固好,作用发挥好。”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安区委书记汪龙照在司法所调研时说。正是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得到金安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该区从硬件建设、干部任用、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倾斜。

抓硬件改善,提升物质保障水平。通过实施老旧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改造新建、增建扩建、易地置换和用现有房屋调剂等多种途径,着力增加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进一步满足基层业务拓展和服务群众的实际需要。目前,全区22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均达到上级规定标准,2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4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同时,对各司法所标牌、标识使用和制度上墙等情况进行了统一的检查整改,司法所作为“两所一庭”基层政法单位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抓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招录、人员调剂、增加事业编制和聘用辅助人员等多种形式,引进优秀人才,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提升队伍素质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交流学习、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分层次分批次举办业务培训班,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所工作队伍。目前,全区司法所专职副科级所长配备率达到85%以上,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全部兑现,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干警的后顾之忧,结束了以往心不静、身不稳、想走人的情况再度发生。

抓制度完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制度建设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保证。金安区司法局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司法所建立完善学习例会、岗位责任、请示报告、档案管理、信息统计、所务公开、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细化管理职能和目标任务,形成了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环环相扣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司法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身置一线在“急事”上主动作为

“解所长耐心、细致,真正地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想起金安区翁墩司法所所长解少君为调解自己的工伤赔偿来回奔波时,农民工马老汉满心感激。“村里有什么纠纷找到他们,他们不分昼夜、不分工作日和休息日积极化解矛盾。”说起金安区木厂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作风,新塘村两委负责人心生敬佩。“有他们,镇里积极发展经济没有了后顾之忧。特别是在326省道、小城镇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推进中,司法所主动深入到大建设第一线,及时排查矛盾,为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我们镇已经连续多年获得全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谈到金安区双河司法所的工作成绩,双河镇党委书记聂道平欣慰不已。

……

这是百姓、村干部、镇领导对司法所工作的赞许。

“小调解”催生“大和谐”。和上述三个司法所一样,近年来,金安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个小小的火苗得不到及时处理就有可能酿成大火,但是在没有大火的时候,谁都不知道那些掐灭小火苗的人!”金安区区长霍绍斌形象地道出了司法所工作默默付出的价值。“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百姓解愁”,就是这些朴实的大局意识,使得金安区2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在贴近基层生活、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地方发展上一直默默付出,辛勤耕耘,他们用汗水书写着属于司法行政的光荣与梦想。“群众的信任是我最大的成就”,这是施桥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王务龙的调解感悟。自2013年成为一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之后,每当让他总结这些年的调解经验,他只有一句话“不怕辛苦,随叫随到。”多少个日日夜夜,他总是在纠纷发生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汗水打动民心”,这是基层调解员的基本素质。“调解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想制止矛盾升级,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将矛盾妥善化解在萌芽阶段,必须要有过硬的能力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嘛。”施桥镇党委副书记高兵、司法所所长陈向阳这样说。精准的控场能力、过硬的法律素养、强大的沟通协调能力,是基层调解员必备的基本功力。

在金安区的1600多名人民调解员中,50岁以下的占65%,70%的调解员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水平,大学生、研究生的比例更是逐年提高。2017年,该区在建立健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的基础上,还成立了金安区人民调解专家库,并要求各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先生店乡硖石村调委会被评为全省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清水河街道刘园社区调解员李家宝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健全机制在“难事”上大显身手

“矫正一人、挽救一家、稳定一方”是金安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的生动写照。

沈强(化名),因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金安区中市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此次事故导致其驾驶证被吊销,不仅工作丢了还欠了一屁股债。在其入矫家访时,该所了解到该犯有三个孩子,妻子也没有正式工作,生活负担较重,加之因为文化水平低,找工作屡屡碰壁,无奈只能在工地、农贸市场干小工、搬运工等力气活。近期来所报到时,更是长吁短叹,思想悲观,经工作人员与其谈心,了解到其近期又失业了,繁重的负担,压得这个家中的顶梁柱喘不过气来。考虑到这么老是打临工也不算事,前几天,他应聘了城北乡一家知名企业,但是,迟迟未等到录用通知,估计此事又没戏,而其本人又非常想得到此份稳定点的工作,鉴于该犯家庭负担重、矫正时间长的特殊情况,中市司法所姜涛所长与城北司法所夏娟娟所长取得联系,请城北司法所予以协助,夏所长立即又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在城北所和乡政府的协调下,该企业在了解了沈强的情况后,愿意承担这一份社会责任,特事特办同意雇佣沈强,目前,沈强已到该企业上班,从事后勤及车位看管工作,久违的笑容又出现在了沈强的脸上。

入矫后,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沈强不仅收获了工作、更收获了生活的信心。

据金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继坤介绍,近年来,面对平安创建中的这项新职能,金安区严格按照“矫正手段人性化、帮教力量多元化、日常监督制度化、工作管理信息化、社区影响评估体系化”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创新矫正工作形式,先后总结推广了“三帮一”、“四心”矫正、把好“五关”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办法,摸索出了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矫正帮教工作的新方式。与此同时,为了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管理,金安区司法局与区政府和清水河街道协调,拿出社区公共用房800多平方米改建为区社区矫正中心业务用房,并投入了40多万元对其进行了装修改造。如今,该中心不仅完善了5个基本功能室(即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电子监控室、教育培训室、档案室);还建成了7个其他功能室(即心理矫正室、教育训诫室、信息采集室、应急指挥室、社工(志愿者)工作室、警务室、检察室)。形成了以报到、宣告、测试评估、监控指挥、集中教育为内容的“一站式”工作流程。“现在工作好开展多了,起码身边有了很多帮手。”提起社区矫正,金安区三十铺司法所所长张传俊深有感触地说道,“以前一个人干,工作量太大,肯定做得不是很细致。现在不一样了,大批的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干不好啊!”

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管事,有人做事,金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首先政法专编人员力量向基层司法所和区矫正中心倾斜,并作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支柱性力量;其次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绝大多数充实到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日常执法辅助工作,极大缓解了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为社区矫正安全监管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再次是建立了以乡村干部为主的社区矫正志愿者,特别是村级干部志愿者在协助社区矫正机构了解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活动范围、社会交往等情况以及落实矫正小组成员和监护人、保证人履行职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服务民生在“民事”上树立形象

“没想到,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免费律师,还帮我把拖欠的工钱给要了回来。”前不久,金安区望城街道居民老李在一建筑工地干了2个月的活却没领到一分钱工钱。随后,他便找到了其所在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很快,他就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工钱。金安区司法局启动的“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工程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其对象是弱势群体,其目的是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能让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事业,让弱势群体求助有门,维权有路,近年来,金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原有法院、工会、妇联、老龄委、看守所、残联、律师事务所、乡镇司法所设立工作站的格局上,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进一步畅通了覆盖全区的区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区)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把法律援助服务触角直接延伸至村(社区),在全区341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健全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将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形式等予以详细公示,使最基层的居民就近、就地获得法律服务和申请法律援助,实现了法律援助直通乡村的目标。

据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勇介绍,为回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的社会呼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金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还启动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工作,除对规定的“五类”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外,将劳动用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食品质量安全纠纷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明确对因灾致贫、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等特殊困难对象给予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申请援助的,免予审查其经济状况,努力做到“应援尽援”,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基层司法所‘一肩挑多职’,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指导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乡村依法治理、基层法治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职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支撑,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尽管我们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继续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金安’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金安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在结束采访时,金安区司法局局长戴克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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