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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撑起贫困群体一片蓝天——裕安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侧记

皖西日报 2017-10-26 01:49 大字

金德东 本报记者 张世巧

“欢迎您关注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我们将为您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如您有法律疑难问题,请拨打‘0564-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或者到裕安区政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温馨的话语,诚挚的问候,体贴入微的人性关怀,暖心给力的在线帮扶……源自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的一条关注推送,热情洋溢诚意十足,透着满满的正能量。

作为一项关乎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暖心民生工程,近年来,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打造“三大平台”,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困难群众满意度,用更专业、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

搭建“三大平台” 让法律的阳光温暖困难群众

“您好,请问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您好,我是在外地打工的裕安人,请问老板无故拖欠我们工资,我们该怎么办”……如今,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律师几乎每天都会接受社会群众到窗口或通过“12348”热线电话和微信公众号的法律咨询。“需维权求助于法律援助,遇不公平找援助中心诉说。”道出了老百姓对法律援助的信赖,而每当法律援助中心的热线和微信响起时,电话那头连着的总是让人揪心的故事。

“没想到,只是打了一个电话,竟让我们要回了工资,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拿着被拖欠的工资,农民工老金终于放心了,他和老乡从合肥专门来到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拉着中心主任张玉尧的手连声道谢。

2013年10月,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老金和他的几十名工友在本地干活的血汗钱一下没了着落。后来,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拨打了裕安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中心接到求助后,迅速为该起案件指派了专业律师,通过多次奔赴施工现场、多方打听老板下落、积极收集证据,全程为农民工维权。考虑到走诉讼渠道时间长,且公司极有可能没有足够资金付清欠款,法律援助律师建议农民工通过调解渠道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金他们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一腔焦虑也化作了满脸笑容。

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只是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诸多劳动者维权案件里的一件。近年来,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多层面搭建“三大平台”,全方位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服务范围,扎实推进“大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有效发挥了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的功能作用。

“全区目前除了在政务中心设立的法律援助窗口外,在8个城区律师事务所和22个乡镇(街)司法所均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295个村(社区)也同步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我区法律援助服务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格局,困难群众足不出镇就可以享受到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张玉尧介绍道,为了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受理点,有针对性地对老人、工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及军人军属等特别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工会、人社局、残联、妇联、团区委及人武部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在去年开通了“裕安法援”微信公众号。

创新宣传方式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知晓率

走在裕安区的大街小巷,经常可以看到由法援中心、律师所或当地司法所组织的“法律援助 民生工程”的宣传活动,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法援小礼品及解答法律咨询,让大家了解、认识法律援助工作。

“只有了解法律援助,在遇到困难时才会想到法律援助,才能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我们紧抓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日常宣传。”张玉尧说,为了使基层群众更加了解法律援助、知晓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裕安区法援中心陆续开展了法律援助“进校园”、“进企业”、“进村居”、“进工地”等系列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印刷标语、张贴海报、绘制宣传墙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申请途径等。还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分别发放有关未成年人、职工、老年人、农民工的维权手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法律援助普惠大众。

“微信平台开通一年多以来,我们每周都会发送3-4条信息,宣传效果比较明显,仅仅我们一个工作站就有200多人关注。我们发布的主要内容有日常工作动态、法律常识、经典案例,包括我们在平台上解答法律咨询等。”罗集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介绍说。

依托“互联网+”,开展新媒体宣传,是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举措。据了解,裕安区法援中心下一步将继续指导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探索创建“法援在线”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传播快、覆盖广、互动强的优势,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注重管理监督 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含金量”

“办案人员在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时,有没有变相向你收费?服务态度怎样?结果满意吗?”前些天,家住裕安区平桥乡的李某收到了裕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回访组的回访电话。三个月前,平桥乡法律服务所为李某打赢了一起工伤官司,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且赔偿款已经全部支付到位。“我非常满意!服务态度非常好,没有收我一分钱,连水都没有喝我一口!”李某感激地说。

法律援助工作成效如何,应该让受援的困难群众说了算。一直以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都将案件督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主要监督模式有庭审旁听、电话回访、征询承办机构意见等。”中心负责人介绍,每个援助案件被指派后,案件的办理与督查同步进行。庭审前,不定期询问案件办理人和受援人,主要监督承办律师是否及时接收案件材料、是否会见受援人、是否及时阅卷等;庭审中,随机挑选案件进行旁听,主要评查办案律师的庭前准备,发问,质证,举证,辩护代理意见是否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论证充分,辩护代理技巧是否运用恰当。结案后,对受援人进行全覆盖回访,重点对案件承办情况的总体满意程度,是否存在收受礼品等违规违纪情形进行回访。据介绍,今年通过督查回访,裕安区1000余件法律援助案卷规范充实,没有发现有收费、请吃和推诿办理的现象,受援人对承办人员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综合评价满意率较高。同时,针对督查回访中发现的个别问题,督查组逐一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此外,为了从制度上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裕安区司法局先后制订了《裕安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实施细则》、《裕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考评办法》及《裕安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等一系列制度,从案件办理、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到案件评查、案件质量评估,每一项工作都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对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要求更加规范、具体,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

“法律援助的灵魂在于服务,服务到位了,群众才会满意。成绩属于过去,追求永无止境!”谈到该项工作时,裕安区司法局局长郑杰表示,今年是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的第二个年头,裕安区司法局将继续把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要位置,积极把法律援助这项工作做好,充分发挥司法援助工作在“保民生、保稳定、促增长”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服务民生工程建设,服务法治裕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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