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平台骗取巨额资金法官跨省追缴赃款赃物

安徽法制报 2019-12-02 11:08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张雪琳)11月19日,铜陵市铜官区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北京,对多名被执行人转移至案外人的账户资金进行扣划追缴。次日,在北京东城区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对涉案人位于朝阳区高碑店路181号院123楼-1至3层房屋现场勘查、评估。据了解,这是铜官区法院启动对以张某安为首的诈骗团伙利用虚假交易平台骗取巨额资金案财产刑以及涉案赃款赃物追缴工作后打出的又一“重拳”。

利用虚假期货交易平台,骗取客户巨额钱财获刑

2015年12月,张某安等人共同设立铜陵香山电子商务公司,张某安租用网络服务器并以铜陵香山电子商务公司名义从深圳多元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交易软件,在安徽省池州市利用互联网搭建安徽香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并通过发展平台代理再由代理商招揽客户的模式盈利。为取得客户信任,张某安不仅伪造政府批文将安徽香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虚构成可进行白银、沥青、原油等大宗商品实物交割,经政府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平台,还将转入虽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设但实际为张某安所控制账户的投资款假称一直由该机构进行托管,给客户造成资金安全的假象。张某安利用客户的投机心理,将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设置极低(客户可使用的配资额极高),诱导客户忽视爆仓风险,进入平台进行虚拟货物的交易。为避免客户投诉及逃避公安机关打击,2016年初至2017年5月,张某安先后从深圳多元世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多套交易软件,并利用一套软件可以同时开发、控制4个平台的功能,先后搭建山东鲁香、嘉琪汇文,浩发电子、国创能源,江平电子、智联鑫晟等十余个平台并采取前述相同手段对公众实施诈骗,造成龚某等51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970.35万元,还有多名被害人尚未报案。

2018年5月15日,铜官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安、黄某桐、许某胜、张某红、吴某思、赵某程、张某源、章某芳、王某然、伍某玲犯诈骗罪向铜官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安、黄某桐、伍某玲、吴某思、赵某程、章某芳、张某源、许某胜、王某然、张某红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他人加入虚假的大宗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9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以诈骗罪判决张某安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八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共计2520万元。

张某安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重拳出击!线上线下齐发力,联动执行成效显

11月11日,铜官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生效判决书中的财产刑部分和追缴涉案赃款赃物移送执行。

经过系统的网络查询,法官发现几被执行人名下部分银行账户有余额,遂第一时间根据执行裁定书对有余额的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但根据网络查控系统冻结的账户余额仅有527537元,与一千余万元的执行标的相差甚远。法官考虑从公安调查卷、刑事审判卷的谈话笔录、询问笔录中能否找到新的执行线索。果不其然,法官发现几被执行人在犯案过程中为逃避追缴,将案款转移至案外人账户,这些账户散落在北京、池州、安庆、金寨、望江等地,如不立即采取冻结措施,账户余额可能随时被他人转走,也可能被他家法院抢先采取措施而丧失执行先机。再调查发现,张某安指使团伙其他成员将案款5179784元转移至徐某怀、汪某玲、张某春、郑某春处,法官决定立即对涉案账户进行查封并及时将赃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另外,张某安等人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共退赔290万元,法官查明后立即将上述款项转入本案的执行款。截至目前,线上线下共扣划到账8607321元。

除对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外,法官还根据查明的线索对几被执行人所有的8辆轿车采取查封措施,限制交易。之后法官将在查明车辆轨迹后,及时对被查封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所得款项用于退赔被害人损失。

阅卷过程中,法官还发现张某安诈骗案中另一主犯黄某桐利用诈骗赃款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路181号院123楼-1至3层房屋,为逃避执行,该房屋登记在黄某桐妻子郑某尹名下。发现该财产线索后,法官立即带队赴京,跨省联动执行。在前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查清涉案房屋建筑面积、权证字号、抵押贷款等具体情况后,11月20日,在东城区法院的大力配合下,该院顺利完成对上述房屋的勘查、评估工作。“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深挖张某安等人的财产线索,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努力为被害人挽回损失。”陈坦文法官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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