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时 费用需算清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11-13 11:48 大字

■ 本报星级记者胡明兵

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一定要把房屋之前产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算清楚,该谁交谁交,否则,一旦过了户,入了住,就很难说清楚这些费用是由谁产生的,进而发生纠纷。

11月5日,霍山县的老李告诉记者,9月时,他从县城居民老张那里买了一套房,预付了定金,在走完所有二手房交易程序后,他如期拿到房门钥匙。入住新房才十几天,他收到了水费和电费催缴通知单。其中,水费欠费100元,电费欠费420元。

老李联系了原房主老张,老李表示,他家不可能十几天用了这么多水和电,其中肯定有很大一部分是老张以前用的,要求老张能承担部分费用。老张说,现在房产已过户给老李,不在他的名下,这些电费和水费他没有缴费的义务。经过协调协商,老张愿意承担一部分,双方争议的焦点又变为:双方应该各自承担多少水电费?

因为老李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这些水电费主要是老张卖房前遗留下的,而就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十几天用了几百元的电费显然也不真实,问题就出在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责任划定不明,双方均有一定的责任。经过双方多次协商,这些电费和水费由老张和老李两家均摊。

其实,老李遇到的还算是通情达理的人,因为房屋已过户,在责任不明晰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谁也不愿缴费,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势必停水、停电,最后利益受损的还是现在的住户老李。

本报在此也提醒读者,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考虑得尽可能周全一些,以免过户后产生后遗症,到时还得费时费力费钱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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