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儿子成“老赖”诚信母亲帮还债
近日,一位中年妇女走进霍山县法院执行局,拿出自己一年的生活费6000元为儿子代交赔偿款。
中年妇女姓李,系被执行人陈某的母亲。 2009年6月,陈某雇佣申请执行人朱某的儿子朱某某从事驾驶工作,同年11月,朱某某在从事驾驶工作中因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因赔偿问题朱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某赔偿申请人朱某各项损失160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在给付100000元赔偿款后于2012年4月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随即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经查,申请执行人朱某已80岁了,家庭生活困难且无经济来源,被执行人陈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离家时还把孩子交给母亲李某抚养,而李某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为支付赔偿款家里早已债台高筑。2017年9月,当执行法官找到李某协调案件时,李某并没有回避,并称虽然儿子抛家不顾躲避法院执行,但是作为母亲有责任处理好纠纷,同时也理解申请执行人失去儿子的痛苦,承诺会想办法慢慢偿还。现在家中唯一财产就是一间小门面,目前一家人全靠每年6000元房租生活,但今年至今没有租出去,如果房子租出去了,房租全部给付赔偿款。最近,门面房租出,李某随即将收到的租金送到法院。 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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